招商政策
06
23-09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06
23-09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继续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税收和相关附加。
06
23-09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06
23-09《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06
23-09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增值税额。
06
23-09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023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