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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阳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 规划的通知

洛政〔2022〕57号

2022-11-16 12:46 1308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9月17日      


 

洛阳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推进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重振洛阳辉煌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推进我市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水平监管、高效能服务,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河南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四五”时期,我市市场监管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开启迈向现代化市场监管的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市场监管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合力更加凝聚、发展定位更加清晰,发展环境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面对市场监管机构改革重塑、疫情防控叠加考验,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和加快副中心城市建设主线,务实重干,不负重托,全面推进职能大融合、改革大提速、监管大提效、服务大提质、能力大提升,全市市场监管事业实现稳步发展,扎实完成了“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开创了全市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市场准入环境大幅优化。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多证集成、一照通行”、“先照后证”、“证照分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承诺制、简易注销等改革落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4条措施”被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宣传推广,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洛阳样板”列入全省改革亮点;“多证集成、一照通行”改革入选中国首部《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分别被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为全省优秀改革成果、全省典型经验做法,企业开办实现“1日办结+零收费”,企业登记网办率保持90%以上。持续开展“保市场主体、促增量”行动,洛阳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创业创新活力持续激发。“十三五”时期,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4万户,较“十二五”期末,总量由31万户增至55万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户数增至22户,市场主体实现“增量提质”,市场活力持续增强。

——市场竞争环境持续改善。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实现市、县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每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600余件,呈逐年递增态势。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推进,执法领域不断拓宽。持续开展打击侵权假冒、打击传销等专项行动,打击传销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连续多年保持全省领先。持续整治保健市场、烟草市场乱象,深入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整治“网剑”行动,全市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市场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守市场安全底线,“十三五”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没有发生食品药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实现全覆盖。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全市建成“明厨亮灶”23419家,占餐饮单位总数80.3%。加强基层食品安全治理,全市2978个行政村(社区)全部成立食品安全工作站,打造了“市区15分钟、县区30分钟监管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进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96333电梯应急服务处置平台,构建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成了生产、流通联合检查的工作格局,5年来,共对356种产品开展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质量提升工作深入扎实。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出台《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质量工作各项机制机构,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连续3年在全省质量工作考核中被评定为A级,先后培育创建中国质量奖(提名奖)3个,省长质量奖(提名奖)6个,市长质量奖25个。质量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夯实。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192项,获得国家和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258家,主导制定国际标准7项,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30项,创建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市,建立洛阳市标准化公共服务中心。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助推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整体提高,全市2762家组织获得自愿性认证,获得各类自愿性认证证书6386张。

——知识产权创新成效明显。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出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突出品牌战略,促进知识产权事业整体发展。全市每万人口拥有发明专利达到10.96件,位居全省第二。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6.8万件;驰名商标累计达到36件;地理标志产品总量为23件,地理标志商标总量为7件;商标质押融资总额达2200万元。知识产权事业基础更加牢固。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2020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依法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市场监管体制实现历史性变革,多部门整合组建后的市场监管局,实行了统一的市场监管,新的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综合执法改革有序推进,新成立洛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重心下移,效能有效提升。转变监管理念,创新执法手段,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企业年报公示率连续五年达90%以上,保持全省第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约束机制不断完善。监管信息化和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互联网+餐饮、+药店、+电梯、+网络交易监管等一批特色应用上线运行,监管精准化、智慧化水平明显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监管,特别是2020年以来统筹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多点多线发力,有力保障了疫情期间市场秩序、质量安全和供应稳定,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回稳向好。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不断摸索积累了一些有用管用的经验。一是突出抓党建、提站位,始终突出以党的建设高质量引领、保障、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突出抓重点、打硬仗,始终聚焦市场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抓整治、除隐患、守底线、促规范,努力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成效。三是突出抓制度、谋长远,始终将依法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认真开展了措施固化、制度转化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四是突出强基础、增能力,始终围绕监管体制机制、质量基础设施、智慧监管、先进管理模式、干部队伍专业素质等方面,下大功夫、做足文章,全面增强市场监管保障能力。五是突出抓协调、促共治,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协调联动机制,采取统筹协调、督查考评、示范创建、宣传引导等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治整体合力。

从整体上看,“十三五”期间我市市场监管工作成效明显,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也要看到形势依然严峻、基础依然薄弱的问题。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多发频发、重复反弹现象仍比较突出,特别是食品安全风险犹存,假冒伪劣、侵犯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时有发生。面对整合后成倍增长的监管工作任务,基层监管干部队伍老化、力量弱化、装备滞后、专业人才缺乏,人少活多和能力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对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规律把握不透,监管的制度规则、机制方法不够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仍不健全,监管理念和方式需要转变创新,监管基础能力相对薄弱,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复杂而深刻,我市市场监管事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挑战与机遇并存,必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

从全国看,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变化,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对加强改善市场监管、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然要求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通过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经济体制,实现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必然要求发挥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充分释放国内大市场的潜力和活力,激发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以实现内部可循环支撑并带动外循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制度、创新监管工具手段,更加注重协同实施竞争政策,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加注重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更加注重市场安全监管,推动形成统一、高效、有序、安全的国内大市场,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行稳致远提供坚实底盘和有力支撑。

从我市看,十四五时期国家重大战略与洛阳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前所未有,构建新发展格局给洛阳开放发展带来的机遇条件前所未有,省委省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力度前所未有,洛阳发展处于地位优势不断强化、新旧动能加速转换、治理水平系统提升、内在向上态势持续彰显的重要阶段。尤其是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坚持走以创新引领发展之路”。这是洛阳700多万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省委对洛阳的期望和重托,更是“十四五”时期全市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使命、新任务。洛阳要坚持走“以创新引领发展”之路,打造国家创新高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市场监管部门必须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工作创新,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抓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和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洛阳要大力发展洛阳“风口产业”,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强市,市场监管部门必须更加注重质量强市建设,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完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洛阳要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智慧洛阳,市场监管部门必须更加注重涉企信息的共建共用和数字赋能,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智慧监管。洛阳要大力发展文旅产业,抢抓文旅产业发展新风口,加快打造洛阳沉浸式文旅目的地,市场监管部门必须更加注重优化提升消费环境,健全完善消费者维权服务机制,加快消费扩容提质。洛阳要抓好全省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市域试点建设,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必须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竞争制度,保障市场公平,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市场开放有序、市场竞争充分、市场秩序规范。洛阳要建设“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营商环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市场监管部门必须更加注重对标对表国际国内先进一流,着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洛阳要加快建设更高品质的“幸福洛阳”“美丽洛阳”,市场监管部门必须更加注重防范和化解市场领域各种风险,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时全域、守牢守好“四大安全”底线,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省委“两个确保”,聚焦市委“创新引领发展”战略,围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高品质生活”目标,弘扬“担当作为、实干创新”导向,坚持“以服务促发展,以成效显担当”,加快建设统一高效有序安全的“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强化竞争政策实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着力加强市场综合治理,保障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着力加强市场安全监管,优化提升消费环境;着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强化高质量发展支撑,奋力为加快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贡献更加精彩的市场监管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政治统领。坚持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各方面和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市场监管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市场监管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统筹谋划、对标融入,切实把上级高度关注的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摆进去,把适应新形势的市场监管工作抓起来,把能为洛阳争亮点的工作布好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体系、推进质量强市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人民至上、监管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为民办实事的责任担当,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实现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管。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构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执法。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发挥法律法规在市场监管中的引领和保障性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改革与成熟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陈规旧制,创新适应时代要求的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着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管制度安排和政策供给。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充分发挥科技对市场监管的支撑作用,广泛运用数字手段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更多运用市场化的方法监管市场,用社会化的办法规制社会,更好发挥市场监管作用促进民生保障、矫正市场失灵,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和社会的不当干预。

——坚持系统监管、综合治理。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传统经济和新兴业态等各类对象,统筹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多元目标均衡,统筹运用法律、行政、市场、技术、标准、信用等多种手段,统筹发挥市场、政府、社会等各方作用,切实提高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形成更加理性、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形成市场导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质量强市体系,形成多元共治、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市场治理格局。

——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放管服效”改革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各种行政审批大幅减少,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市场活力持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准入环境不断改善。投资办企业时间缩减,新增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活跃发展,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延长,企业数量增长显著。

——市场竞争更加充分公平,商品和要素实现自由流通。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结合,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壁垒、企业不正当竞争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商标品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质量显著提升。

——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市场运行平稳健康。产品和服务、线上和线下、传统经济与新兴经济市场统筹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得到有力解决,企业更加重视诚信经营、合规经营,市场逐步实现优胜劣汰、良性循环。

——市场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消费环境全面优化提升。“四个最严”要求得到严格落实,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市场领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有效遏制,有力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逐步形成。

——质量强市建设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支撑更加有力。实体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市场主体质量管理水平显著增强,产业与区域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质量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现代化监管体系基本建成,市场监管效能有效提升。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逐步定型,监管机制和制度体系基本成熟,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智慧监管手段广泛运用,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初步形成,监管科学性有效性显著提高,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现代化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市场活力

1.市场主体总量(万户)

55

80

预期性

2.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户数(户)

22

24

预期性

3.国家标准制定参与占全省(%)

20.9

21.9

预期性

4.市地方标准平均制定周期(个月)

24

12

约束性

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3.4

6

预期性

6.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件)

25

30

预期性

7.商标有效注册量(万件)

7.3

12

预期性

8.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创建量(个)

3

7

预期性

9.省长质量奖(提名奖)创建量(个)

6

10

预期性

市场秩序

10.一般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

3

5

约束性

11.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

92

96

约束性

12.举报按期核查率(%)

90

93

约束性

市场秩序

13.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94.03

95.5

预期性

14.高新技术检验检测机构增长率(%)

5

6

预期性

15.食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4

4

约束性

16.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

80.3

95

预期性

17.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

79.8

80

预期性

18.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

≤0.1

≤0.1

约束性

19.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覆盖率(%)

60

100

预期性

20.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

98.4

≥98

预期性

2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192

222

预期性

 

第三章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支持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市场主体扩容提质,为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充满活力的力量载体。

一、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营商活力

(一)提高商事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动态更新目录。深化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放宽住所登记条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方便申请人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下放登记权限,提高登记注册服务效率。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制。推进企业“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深化“企业开办1+N项服务”,推动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等更多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办理”“一日办结”“一个标准办理”。优化提升“一窗办理”服务平台。积极协调省市场监管局完善系统,将银行开户纳入“一网通办”范畴,不断完善通过手机APP办理企业开办的功能,争取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实施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探索推进企业登记智能审批。推进外资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二)进一步降低企业准营制度性成本。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推行涉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推行“多证集成、一照通行”,实现证照并联办理。实现市场主体“办照即办证”“拿照即经营”。推行市场主体设立变更“容缺登记”制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多证集成、一照通行”等改革措施。扩大食品生产经营承诺制范围,深入推进食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和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领域改革。深化药品审批审评制度改革。

(三)完善市场主体多元化退出制度和休眠制度。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范围,压缩公告期。健全强制退出机制,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有序退出。优化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平台功能,通过信息互通共享,实现申请人在平台一次申请、各部门分别受理,实现注销业务一网通办。严格落实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允许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手续。对破产企业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优化破产企业注销材料清单和办理步骤。缩短企业注销时间,将注销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方便企业退出市场。规范市场主体退出行为,探索企业歇业制度。

二、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积极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专利创造运用工作,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重点突出发明专利创造运用,更好地支撑经济和产业发展。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积极推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奖励机制,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打造知识产权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建成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并有效运行,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和信息分析利用能力。建设一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积极开展专利、商标、版权质押融资等运营服务工作,加大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力度。加大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力度,鼓励优势企业打造全球知名商标品牌。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修订《洛阳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跨部门、跨地区协作执法机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网络,高质量建成中国(洛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两大优势产业开展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依法、公正、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与服务,高效运行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河南分中心洛阳受理处,依托国家、省优势资源和平台,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沟通机制和风险预警防范机制,为我市重点外向型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专栏1  知识产权强市战略

01 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

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机制,重点突出发明专利创造运用,提高全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积极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重点支持机器人、智能制造、新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军民融合等产业建设高价值专利中心;制定专利挖掘与布局策略,着力在优势产业核心技术、前沿先导技术、产业化应用关键技术等领域获取一批创新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权利状态稳定的高价值专利,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更好地支撑经济和产业发展。到2025年,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件,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超40项。

02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

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将专利密集型产业纳入鼓励发展的产业范围,加大对专利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洛阳市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选择智能制造装备、新型功能材料、现代交通装备等行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工作,完善政府采购等扶持政策,认定一批知识产权自主性和竞争力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运用专利导航方法,通过产业数据和专利数据融合分析,围绕洛阳产业规划、重大科技项目等,实施洛阳8大产业专利导航示范项目(智能装备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现代交通装备等产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03 商标品牌建设工程

按照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的要求,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推动产业集群品牌的注册和保护。研究制定产业集群品牌管理措施,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依托洛阳老工业基地的优势,开展“商标兴企,商标助产”工作,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制造业产品品牌,逐步实现从制造业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变,支持区域商标品牌做大做强,鼓励优势企业商标“东方红”、“洛阳杜康”、“浮法玻璃”、“LYC”、“中信重工”、“大阳摩托”、“天久厨具”、“中航锂电”、“洛阳牡丹瓷”、“春都火腿肠”等打造“一带一路”全球知名商标品牌。

04 知识产权惠农工程

完善我市地理标志产业规划;依托区域品牌建设和特色产业培育,开展“地理标志+商标/版权+专利”综合运用,以地理标志产业为基础,以专利支撑产品研发和加工技术创新,以商标、版权支撑品牌培育推广,协同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开展“一乡一标”行动,聚焦特色产业,围绕洛阳牡丹、上戈苹果、嵩县大葱、伊河小米、新安樱桃、汝阳杜仲以及山茱萸、银杏、柴胡、丹参、金银花等道地药材,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支持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参与地理标志产品展览会,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运用。到2025年,培育40个以上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开发利用效率明显提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市地理标志产业链初具规模,服务区域发展成效显著,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完善。

05 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程

高质量建成中国(洛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先进装备制造及新材料两大优势产业,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打造知识产权 “一站式” 协同保护服务平台,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公证、仲裁、维权等服务。

06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工程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公益服务,支持鼓励重点出口企业加大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积极在海外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为出口产品依法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深入研究我市企业遭遇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特点,为企业推送重点地区或行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构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高效运行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河南分中心洛阳受理处。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库,收集汇编典型案例,为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实务指引。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补助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应诉或主动维权。

三、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

(一)提高市场主体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专利权与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专利与企业股权等多种融资模式,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资金补偿池,完善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提高政策补偿风险比例,对财产保证险保费进行补贴;建立质押贷款保险与再保险机制,畅通企业金融融资渠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引入知闪贷、知信贷等现有成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探索实施投贷保评联动。

(二)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治理,规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以及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等的收费行为。配合做好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工作,推动清费降价措施惠及终端用户。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自主权,严格落实国家要素价格政策,严肃查处要素市场价格违法行为。

(三)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拓展小微企业名录功能,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的全面落实,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小微企业“成活率”和生存质量。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有效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小微企业名录的整合功能和便民特点,扩大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宣传,健全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提高支持政策的集成效应。搭建政银合作平台,建立政银互动机制,畅通政银合作渠道,破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全面建立党建指导站,做好党建指导员培育和选派工作;融合市场监管职责,依托商圈、楼宇、园区抓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提升“小个专”党组织的有效覆盖面和组织力。

 

第四章  强化竞争政策实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以统一市场、公平竞争为导向,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的实施力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破除妨碍形成统一市场的制度障碍,推动市场充分竞争、公平竞争,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建立健全竞争政策实施机制,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竞争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努力打造竞争政策实施先行示范区。加强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强化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推动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实现政策功能和保护竞争的有机统一。加大统筹组织力度,强化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社会参与的审查格局。推进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努力破除不合理行业壁垒。加强对水电气暖等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和竞争执法,强化自然垄断行业标准、认证和计量监管,加强公共事业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考核机制,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本地区政策措施抽查机制,认真组织第三方评估,开展竞争政策环境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增强企业合规意识,通过优化竞争规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二、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

(一)破除市场准入区域限制。持续清理影响市场准入的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建立统一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除法律明确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2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尊重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允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组织形式和注册地。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不得限制企业依法注册登记,不得限制企业必须采取某种组织形式,不得限制企业依法变更其组织形式、住所和注册地,不得限制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自由迁移设置障碍。除特殊规定外,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

(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有效落实。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政策制定机关内部审查机制,明确公平竞争审查机构和人员,配齐配强审查力量,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完善自我审查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完善争议协调机制。严格适用例外规定的具体情形和条件,强化监督评估要求,严禁滥用例外规定。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推动将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情况纳入政府部门年度考核、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治理等考评体系。持续做好存量清理和新增审查,凡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必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出台。强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追究对制定实施排除、限制竞争政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健全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问题反映举报“绿色”通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探索建立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公益诉讼制度。

三、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在许可事项、流程、服务、受理场所和监督检查评价等方面实行标准化管理,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坚持双随机全面覆盖,除特殊重点领域和已掌握线索的靶向性监管外,针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一律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有序减少拉网式检查、运动式执法,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监管。提高双随机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抽查行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巩固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将除涉及安全以外的更多抽查事项纳入联合双随机管理。加快完善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标准和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公平公正执法。

四、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严格依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配套执法指南、监管规则、认定标准,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加强公平竞争文化倡导,提升社会公平竞争意识。完善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执法机制,保障反垄断统一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一致性,形成上下联动、有效配合的执法机制。建立完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保障民生、促进创新等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加强传统经济和新经济竞争秩序治理,着力提高平台经济竞争规制能力,加强新业态新模式竞争秩序监管。提升反垄断执法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通过大数据、信息化等方式认定竞争违法行为的能力。加强对各类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高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意识,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切实维护企业正当的市场竞争利益。强化分类分领域竞争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反垄断执法和司法保护协调,加强反垄断理论研究和执法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反垄断执法水平。

 

第五章  加强市场综合治理,保障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坚持系统监管、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统筹推进产品和服务、线上和线下、传统经济和新经济市场治理,统筹市场发展的风险防范,解决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一、统筹规范线上和线下市场营销秩序

(一)完善线上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完善线上市场准入、产品质量、价格监管、广告监管等制度和机制。推进线上市场生态治理,明确线上市场各类主体责任,完善各参与主体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推动网络交易平台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商品质量等的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强化技术支撑,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大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在网络交易监管领域的融合和应用。加强网络交易监测,提高线上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向监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备案算法规则等方式,推动大型网络交易平台与监管部门的监管平台数据交换共享,实现在线数据比对、在线证据保全、线下源头追溯。推动网络交易跨区域执法协作,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送、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在已建立各级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线上市场监管的部门协作机制,增强网络市场监管合力,实行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开展重大案件会商、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推动网络市场环境整体优化。

(二)解决线上市场突出问题。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健全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食品药品、保健用品、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的民生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线上市场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线上营销秩序。加强食品药品网络经营行为监管,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利用全国互联网广告监管平台、移动互联网监测平台,加强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建设,加大互联网广告监测力度,按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坚持齐抓共管,强化联合执法,督促互联网平台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严厉查处线上线下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网络市场价格行为,引导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线上经营者规范明码标价,严厉打击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网络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

(三)加强线上线下相关领域监管。抓好防疫物资质量监管,深入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合同监管,严厉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充分运用大数据监测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抓好聚集式传销整治,严厉查处网络传销行为。持续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行动,取缔非法散煤营销场所和网点,实现全市散煤和禁煤区内燃煤(含散煤和洁净型煤)动态“清零”。充分发挥烟草市场综合治理部门协作机制作用,深化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地区卷烟打假工作,抓好违法大户和串码烟整治,强化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开展物流寄递环节集中治理,服务全市烟草业转型升级。

二、统筹加强传统经济和新经济竞争秩序治理

(一)提高平台经济竞争规制能力,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完善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梯次监管工具。建立重点平台企业联系指导制度,督促平台企业依法依规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平台企业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平台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开展良性竞争。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分级监管、分类施策,制定大型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禁限行为和触发条件,建立合规报告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和过程治理,严把平台资本进入金融、媒体领域的准入关,依法查处平台企业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建立平台实时监测机制,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相互支撑,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干涉平台内经营者以及平台下游关联经营者自主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责任。

(二)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竞争秩序监管。根据新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跟进监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竞争行为,着力完善对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证固证手段,有效防范和解决虚假宣传、侵权假冒、消费欺诈等问题。深入调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特点和需求,加大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密切关注“互联网+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正确引导互联网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及时查处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在直播带货、“互联网+娱乐”等领域,推行文明信用制度,营造文明诚信市场环境。

(三)强化分类分领域竞争治理。强化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等公共行业监管,查处指定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垄断行为。加强对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力度,加强互联网领域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监管,加大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力度。及时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侵权仿冒、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原料药等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加强对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规制,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有效解决假冒伪劣突出问题。对假冒伪劣案件多发、问题较多、影响恶劣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经营者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市场开办主体责任。强化假冒伪劣源头治理,建立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完善重点产品追溯制度,构建清晰可追溯的责任体系。明确县区政府对本辖区打击假冒伪劣工作的领导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和奖惩约束。

三、统筹市场发展和风险防范

高度重视市场运行的风险挑战和市场体系安全问题,密切跟踪国内外重要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和要素市场形势变化,完善政策储备并动态更新政策工具箱。完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对重点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的跨部门协同监管。统筹市场监管合力,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对资本、技术、数据、劳动力、房地产等重点要素市场的监测预测预警,提高通过大数据、信息化等方式认定竞争违法行为、预警识别市场运行风险的能力,强化市场预期管理。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市场安全风险,守住市场安全底线。完善市场监管舆情监测系统和舆情引导体系,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第六章  加强市场安全监管,优化提升消费环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更加完备的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制度体系,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打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监管体制;健全评议考核和督查督办机制,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强化食安委及其办公室规范化建设,依法健全监管事权清单,压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完善形势会商、数据共享、行刑衔接、责任约谈等制度;实行专岗专职专人专责,严格食安委定期会议制度,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落实县乡市场监管机构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的要求,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二)持续深化食品安全市创建。持续推进法规制度、安全标准、检验检测、监管责任、信息化监管、信用监管“六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格局。坚持以“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为抓手,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成果,积极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三)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坚持最严格的监管,严把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流通、餐饮服务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关,健全与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海关、公安等部门无缝衔接机制,形成“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先进质量安全管理模式,95%以上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ISO22000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三小”(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和餐饮业全面实施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督促企业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自查评价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到2025年底,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聚焦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食品安全“净网”等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治理“餐桌污染”。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终身禁业、从重处罚等规定。

专栏2 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01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管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底,全市学校食堂、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02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目标,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全面强化执法监管和指导服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构建完善的农村食品市场体系。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摸底,严格落实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健全完善农村食品治理机制,建立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体系,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03 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规范管理”为基础,以“智慧管理”为突破,以“分类监管”为先导,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监管、务实管用,完善长效制度机制,着力破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到2025年底,全市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5%以上;“6S”管理实施率达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率保持100%,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和公示率达到100%;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分级实施率保持在100%

04保健食品清理整治行动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管责任,规范保健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清理整治未经许可、不按照注册或备案要求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无证或无合格证明文件生产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生产行为;查处打击虚假宣传保健功能、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等行业潜规则,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力争在2022年年底前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

05 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

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坚持整顿治理和规范提升相结合,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监管举措,规范生产经营环境和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日常监管和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引导食品小作坊向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转型升级,推动食品小作坊健康有序发展。2025年,“三小”登记备案率达到100%,“三小”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整体提升,打造一批经营有序、管理规范、安全卫生的小餐饮、小摊点集聚区、连片经营街区。

06 食品安全“净网”行动

坚持打建结合,规范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备案,制定完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流程,督促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率保持100%,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和公示率达到100%。推广“网上明厨亮灶”,加强网络食品监督抽检,利用信息化技术对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进行监测,加大违法行为线上线下同步查处力度,确保线上线下食品同标同质。

(四)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基层吹哨、部门响应”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工作机制,推进基层监管所和村级食品安全工作站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协管员(信息员)专业能力,探索建立相对稳定的食品安全协管员报酬保障和绩效差别化补助机制。实施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提升工程,依托现有资源推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分层次培养食品安全监管骨干人才。完善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库作用。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装备配备,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科技支撑能力。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建成食品安全规范化交易市场。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不低于4批次/千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力争到2025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及时修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示范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食品安全舆情和谣言研判响应机制,正确引导舆情,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建立食品安全内部吹哨人制度,完善对举报人保护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举报非法牟利行为。探索建立安全监管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机制,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栏3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行动

01 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提升工程

组建全市食品安全师资队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分类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人员、检验技术人员、基层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培训教育。鼓励监管人员在职参加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全面提高监管人员执业技能和业务素质。依托现有资源,推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02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市县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能力达标工程,推进市级检测机构实验室提升改造和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实现基层所快检室全覆盖,构建以市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县级检验机构为基础、乡级快检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03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

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诚信体系建设、卫生防疫、不合格产品退市、仓储管理等管理制度,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应急方案。严格落实“一户一档”,建立市场管理档案,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指导市场开办者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确定专职检测人员,完善检验检测制度,有针对性增加农产品抽检数量和频次,保质保量完成检测任务,并在显著位置及时公示抽样检测结果。

04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重点加强县级监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应急装备标准化配备,以及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基本装备、取证装备、快检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县级食品监管机构及乡镇(街道)派出机构主要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和业务用房达到相关标准。

二、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一)提升疫苗质量监管能力。充分利用疫苗信息化追溯监管平台,以国家疫苗监管体系NRA)评估工作为基点,持续提升疫苗质量监管能力。将疫苗质量监管作为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疫苗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对预防接种单位落实年度检查全覆盖,突出抓好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环节的质量监管。健全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疫苗监管整体合力,实现全部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切实保障疫苗质量安全。

(二)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扎实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日常检查,建立零售药店网格化管理制度。持续推进药品监管督导检查机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搭建药品追溯协同平台,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建立药品追溯体系,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血液制品等为重点品种,积极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继续深化血液制品、注射剂、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高风险产品监管,组织开展药品流通环节和网络销售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等专项整治。完善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机制,实施精准治理,及时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持续开展无菌和植入性、高值耗材类、医用防护类、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等产品专项检查,强化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监管,扎实推进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提升。持续深化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加强对经营化妆品门店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药物警戒制度,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能力建设。

(三)加大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四个最严”要求贯穿于药品执法全过程,注重从日常监管、监督抽检、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发现敏感违法信息,加强筛查、分析和研判,深入查找违法案件线索。进一步健全案件查办业务指导、协同联动、跟踪督查机制,完善投诉举报案件办理程序,持续深化行刑衔接,畅通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渠道。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提高案件查办震慑力。

专栏4 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01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智慧监管“千里眼工程”

按照“有用+精简”原则,研究筛选并确认药品仓储关键点位监控摄像头位置、数量及药品经营中关键质量数据,实现与省药监局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对接,实现远程视频监管;推动企业数据上传和对接,做好企业基础信息以及药品经营中关键质量数据实时上传、查询,实现全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千里眼工程”全覆盖。药品监管人员在完成药品经营日常检查的基础上,逐步实施远程移动检查,做到线上网络巡查与线下现场检查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零售连锁总部监管质量和效能。

02中药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程

依托国家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指导中药经营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完成相关软、硬件配备及操作人员培训,积极与上、下游企业对接,签订药品信息化追溯保障协议,建立完善中药信息化追溯系统。到2025年,全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完成中药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动中药信息化追溯体系运行,提高药品监管工作水平和效率,切实保障中药质量安全。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应用,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以电梯、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追溯体系,督促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落实特种设备数据报告制度,实现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加大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风险信息收集、辨识、分析、预警制度,探索建立基于风险分析的特种设备分类监管新模式。推进电梯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完善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积极争创全省客运索道应急培训演练基地。

(二)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能力。全面推进特种设备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提高双重预防体系在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的覆盖率,积极主动将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融入大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聚焦典型事故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的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有序运行。巩固和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深化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油气长输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和回头看活动,强化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加强和改善对涉氢设备等新型特种设备的监管。加强特种设备事故预防、调查处理、统计分析与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特种设备专家库、统计数据库,以大中型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探索政企联动的应急模式。

(三)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市场化机制。引入保险等市场化机制,持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探索“物联网+维保”、“保险+服务”等模式,不断扩大特种设备保险覆盖面。推进电梯按需维保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改革,有序引入社会检测力量,加强对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自检工作,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和服务能力。

(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专业化能力和素质。不断加大安全监察人员培训力度,鼓励监察人员积极取证,力争达到每万台特种设备至少配备1名A类安全监察员,每个市场监管所至少配备2名B类安全监察员的目标。强化激励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鼓励基层创新监管模式,支持基层建立专业化的监管队伍。

四、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创新工业产品监管方式。依据工业品的用途和特点,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和监管制度,强化依托运用市场机制等方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建立完善进销货台账和生产关键控制点监测记录等制度,鼓励生产企业参加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市县联动机制,提高巡查频次,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流入市场。

(二)加大工业产品监管力度。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可追溯性。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质量问题高发多发的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加大对涉及儿童、老年人、孕产妇等特殊群体用品,以及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学生校服、塑料购物袋、农膜、装饰装修材料、窨井盖、消防产品等涉及重要民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

(三)提升工业产品事中事后监管能力。除极特殊产品外,加大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范围,进一步推进事前准入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持续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建立健全产品抽查目录,优化重要工业产品监管目录,推进“抽检分离”,完善检验机构遴选机制,增强市县监督抽查优势互补,持续完善全省一体化监督抽查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提高不合格产品发现能力。加大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加强监督抽查信息共享,及时封存不合格产品,严防流入市场。加强地膜生产和销售领域质量监管,严禁生产和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农用地膜。加强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监管,加大对无证出厂、销售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质量低劣、违反强制性标准、存在安全风险的产品,遏制质量安全事故。

 

专栏5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01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运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运行体系,进一步提升辖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工作效能。坚持问题导向,分区域分领域分属性实施动态监测管理。逐步推广使用物品编码和射频识别等技术手段,推动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生产关键控制点记录和产品检验留样制度,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可追溯性。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效性,增强抽查针对性、统一性和震慑力。加强抽查不合格信息和相关部门实施共享,形成有关部门联动处置合力。

02 助推工业品质量升级

探索建立与“工业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技术材料、关键产业基础技术)产品属性相适应的工业品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围绕我市重要工业品,对照先进标准和产业升级需求实施质量升级助推行动。围绕新兴产业,摸清全市有关产品质量发展动态,实施针对性监管。

03 消费品质量安全保障与风险监管

完善推进贯通全市区域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消费品质量安全快速预警、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体系。持续推动建立消费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针对网售消费产品、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特殊人群用消费品,积极探索推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动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创新。

五、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理性消费。围绕重要消费节点,联合主流新闻媒体,加大消费政策宣传力度,揭示消费误区、警示消费陷阱,提高消费者自我预防风险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大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力度,健全完善消费后评价制度,降低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针对消费投诉高发领域和维权热点、堵点、难点,综合运用比较试验、认证检测、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等方式,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适时启动行政约谈机制,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

(二)发挥平台作用拓展维权通道。通过“互联网+消费维权”,充分发挥12315热线、全国12315平台和互联网、融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充分运用12315效能评价系统,深入推进市县考核管理,提升消费维权的服务质量。持续推进12315“五进”(进商场、进市场、进超市、进企业、进景区)工作,大力发展ODR(在线消费纠纷和解)企业,通过示范引领、严格标准、规范流程、强化管理,进一步推进生产经营者依法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到2025年,全市ODR企业“工作联系点”达到500家、“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达到1000家。

(三)推动社会共治提升维权效能。加强12315三级执法网络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消费维权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创新新业态、新领域消费维权手段,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深度挖掘全国12315平台数据运用,开展动态风险监测预警和常态的趋势研判,防范群体性消费维权事件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完善消费维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网络平台、媒体等多位一体的消费维权格局。探索推动“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健全产品质量担保制度,完善“三包”争议解决机制,拓展“三包”政策应用范围。加大“诉转案”工作力度,切实增加经营主体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成本,严防“以调代罚”现象。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探索跨区跨店退换货制度。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避免维权后的“二次伤害”。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

(四)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加快扩容拓面,推动企业、街区、商圈、行业等多主体、多层次的放心消费创建,以更高的标准树立行业标杆,带动提高整体创建水平。实现创建从单个经营主体向经营者集中的市场、街区、景区等延伸,从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的领域向其他部门主管的领域延伸,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延伸,从线下向线上延伸,从城市向农村延伸,不断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

 

第七章  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强化高质量发展支撑

 

全面深化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加快推动洛阳品牌建设,不断强化高质量发展支撑。

一、完善质量强市工作机制

(一)强化质量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质量工作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强化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加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力度,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改进质量工作考核方式方法,严格考核督查,注重结果运用,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努力开创质量工作新局面。深入开展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区域和产业质量发展标杆。组织做好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修订完善《洛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宽评选范围,规范评审程序,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推广长效机制,探索获奖企业带动示范作用发挥的新模式。按照洛阳市政府质量奖培育发展规划,分类、分层次开展针对性培育和指导。鼓励和支持特色优势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到2025年,力争新培育4-5家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2-3个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进一步提升洛阳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构建质量社会共治体系。注重社会各方参与,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培育“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为核心的质量精神和质量文化,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引导企业秉持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广泛开展质量宣传,讲好质量故事,推介质量品牌,塑造质量形象,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加强质量人才培育,围绕洛阳市特色优势产业,依托科研院所、国家级研发平台、院士工作站等,探索应用产教融合模式,培养面向产业的复合型技能人才。引导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充分发挥首席质量官的专家作用、智囊作用和纽带作用,为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一)推动消费品质量提升。围绕高品质生活,优化消费品供给结构,大力实施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消费品企业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向中高端迈进。完善消费品标准体系,在通用指标上与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接轨,重点领域消费品实现“同线同标同质”。持续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促进传统消费品升级迭代创新,扩大新兴消费品优质供给,提高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

(二)推动制造业质量提升。围绕提升农机、轴承、机器人、铝钛、耐火材料、精细化工、光电电子器件、光伏、节能环保等九大优势产业集群,前瞻布局储能与氢能、关键战略材料、生物制品与健康服务、大数据与智能机器人等未来产业,形成“研发+产业+应用”全链条推进格局,组织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消费外溢产品、基础件适用件等质量提升行动,培育一批质量竞争型产业集群,推动洛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装备制造质量水平,突出抓好农业机械、大型成套装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装备、轴承及基础件、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等六大领域的质量提升,推动大型化、智能化、服务化、国际化转型,打造一批“大国重器”。

(三)推动服务业质量提升。加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促进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构建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完善商贸旅游、物业家政、养老健康、休闲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传统服务领域标准,加快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知识产权、检测认证、幼儿托育、信息技术等新兴服务领域标准研制。建立服务品牌培育和评价标准体系,引导服务业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推动服务业产业园区积极创建“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健全服务质量认证体系,开展服务认证示范和第三方认证。推进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探索建立涉及民生安全的重点服务领域从业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三、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一)构建现代先进计量测试体系。围绕全市产业发展方向,深化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创新发展,建立满足新型产业、风口产业计量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企业技术研发和质量提升提供计量支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乡村民生计量保障,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自主建立最高计量标准,加强计量标准能力建设。采用先进计量器具,提升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升级的相关计量技术支撑能力,实现对生产过程的精准控制和计量检测数据的有效应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规范计量校准市场和校准机构建设,持续满足市场对量值溯源和校准服务的需要。推进民生计量建设,强化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重点民生问题的计量监管,以民用“三表”、医用“三源”、出租车计价器、集贸市场电子秤、加油(气)机、充电桩等为重点,深化计量监管执法,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研究和查处,筑牢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突出计量在全市重大战略中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在高端制造、战略性新型产业等重点领域筹建2-3家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不断提升计量服务和支撑现代产业与绿色发展的能力。

专栏6 先进测量能力提升工程

01 测量基础设施建设

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基础建设,全面提升计量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建立具有较高科技水平、既能满足产业发展需要又能引领计量检测事业发展的计量检测项目,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能力水平;加快技术装备更新和改造,打造洛阳领先、省内一流的高效、公正、权威的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碳达峰”、“碳中和”等环保、节能重要技术领域及现代服务业的应用性、创新性测量技术研究,提升专业计量测试水平。

02 完善企业计量体系

引导企业建设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加大计量投入,加强计量科技创新,强化对工业测量过程、测量数据的管理,鼓励实施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企业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开展工业企业计量标杆示范,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健全激励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的普惠性政策体系,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03 计量文化体系建设

依托中国计量漫话、中国近代度量衡、中国革命根据地度量衡历史的研究成果,加强计量历史研究,促进计量历史文化体系建设,弘扬“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价值体系,充分展示洛阳计量文化,提升计量文化软实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计量领域的丰富和完善。

(二)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扎实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围绕重型装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兽药、军民融合等先进制造业,持续开展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支持优势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围绕高效农业、传统饮食、旅游及现代服务业,制定实施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支持企业开展标准“领跑者”活动。深入推动标准实施,在现代农业、绿色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全面完善和实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提升洛阳市标准化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为企业提供标准和贯彻实施标准的能力。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探索推进标准化专员制度,完善全市标准化专家库,加强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建设,提高制修订标准的能力和水平。

专栏7 标准引领工程

01 推进技术标准创新

加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郑洛新)建设,在重型装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兽药、军民融合等先进制造业领域,进一步增强实质性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的能力,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0项、国家标准150项。

02 健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消防安全、社会治安、高效农业、传统饮食、旅游及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组织制定发布地方标准50项以上,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推动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先进企业标准,构建支持副中心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03 深化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高质量完成新一代高速数据传输技术和锂离子动力电池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围绕乡村振兴、高效农业、先进制造、商贸旅游、托育养老、物业管理、水电气暖、社会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0个以上。

04 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力度

全面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全市年度公开标准不低于1000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提高公开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质量。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对重要地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05 提升标准化基础能力

加强洛阳市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标准服务企业和社会能力。加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和试验验证中心建设,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探索推进标准化专员制度,扩大标准化人才队伍,充实全市标准化专家库。加强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建设,提高制修订标准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认证检测服务能力。深化认证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因地制宜推进政府所属认证检测机构分类改革,推行认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促进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发展。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引导鼓励中小微企业采用质量认证方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实施旅游服务业认证制度,推进标准化诚信化职业化发展。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质量认证,强化高端品质认证和服务认证,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持续整治检验检测市场不规范行为,细化检验检测机构行为规范及违法违规判定情形,依法严格查处未经批准非法开展活动、出具虚假证书报告、买证卖证等行为。建立检验检测机构长效监管制度,健全从业机构资质持续符合性核查、检验检测活动全过程追溯、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提升检验检测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建立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监管衔接机制,完善永久退出和终身禁入等失信惩戒措施,推动从业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和连带责任。

专栏8 认证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01 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质量认证

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新能源、生物医学、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业等新兴产业领域,建立健全高水平质量认证制度,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成熟应用。加快推进先进装备制造、智能装备、石油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产品等认证体系建设,推动相关产品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推行网络关键设备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移动应用程序(APP)认证、数据安全管理认证等制度,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02 高端品质认证和服务认证

围绕扩大内需和消费升级,鼓励认证机构围绕洛阳产业体系开发高端品质认证和新型服务认证项目,积极开展绿色有机、信息安全、知识产权、能源管理、低碳产品等高端品质认证和健康养老、卫生保健、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家政服务、体育、金融、电商等服务领域认证。围绕乡村振兴、制造业升级、服务业提质等发展战略,鼓励认证机构提供高端化、品质化认证服务,推动相关产品、服务品牌高端化。

03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

推动资本、技术、服务等资源整合,培育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检验检测集团,力争到2025年,高新技术检验检测机构增长率达到6%。加快国家光伏质检中心建设,支持栾川河南省钨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建设,结合全市检验检测机构规模、产业布局、辐射带动等实际,整合提升一批检验检测关键共性技术平台。筹建国家级钢制家具产品、光伏设备产品、机器人、智能装备、先进功能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加快建设洛阳市绿色可降解材料质量检验检测平台。

(四)推进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围绕洛阳市“风口产业”发展实际,结合产业聚集区布局,以国家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行业检测中心等为依托,打造一批特点突出的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扩大“一站式”应用范围,优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核心质量技术服务,拓展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其他涉企职能,支撑企业、产业、区域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服务需求。原则上每个县结合产业特点,至少建设一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统筹区域质量基础资源,推动线上线下联动,突出业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特色,实现平台信息实时查询、技术机构业务在线委托,形成“1+N”线上线下全覆盖的质量基础设施平台网络。

 

第八章  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完善基础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创新监管工具,加强科技支撑,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技术、标准、信用、社会参与等手段,提高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一、完善市场监管基础制度

(一)优化市场监管法规体系。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地方立法原则,加快推动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形成系统完备、层次合理、衔接配套、科学规范的市场监管法治体系。加强改革与立法协调推进,修订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自由裁量基准。充分发挥执法指南对市场活动的引导作用,分行业分领域制定执法指南,在重点行业制定综合性的执法指南。注重发挥以案释法的规范作用,建立市场监管指导性案例发布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开展清理和规范工作,依法严格审核,做到应备尽备。

(二)提高市场监管基础制度的科学化水平。实施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制度,提供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服务,促进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健全市场交易监管规则,完善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制度,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型开放,充分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制度经验,推动市场监管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

二、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一)优化监管事权配置。推进下沉式放权赋能。按照“能放尽放、平稳承接、权责一致、优化服务、高效运行”的原则,根据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履职能力的差异和需要,有区别、有针对性地继续下放市级市场监管权限。对于已明确下放县区的市场监管权限,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的同时,要协助指导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快履职能力建设,加强执法力量配备,激活基层发展动力,保障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下放权限接得住、管得好。

(二)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边界,加强行业准入和市场主体登记的协同,清晰界定规范行业发展和监管市场行为等的事权。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完善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定期会商沟通协调、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点工作协同联动等机制。健全部门间市场主体数据归集共享机制,明确共享责任义务、规范共享程序,实现对核心数据的共享共用。完善监管执法部门之间、市场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同运转机制,建立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协助调查、案件咨询、信息共享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加强行刑衔接。

(三)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日常监管、应急管理与综合执法深度对接、一体推进,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案件移交、执法反馈等协调机制。强化流程规范,实行办案程序、裁量标准、文书使用、职责事权、信息平台、装备标准“六统一”。强化督查督办,建立转办案件重点督查、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执法办案协调指导工作机制,确保案件查办闭环运转、全程管控。实行市、县、基层监管所三级执法联动,对执法工作实施“三统一”(统一案件指挥、统筹协调;统一处置原则、尺度裁量;统一分办标准、办理流程)。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联动,提升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成效。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快培养跨领域跨业务门类的复合型执法人才。

三、完善市场监管工具手段

(一)完善宽严相济的监管工具。加强市场监管工具的创新和供给,不断完善能够有效规范市场行为、终止违法活动、降低执法成本的梯次监管工具。坚持预防为先、重在引导,完善与创新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不予、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等容错监管方式,建立完善市场违法苗头性、潜在性问题提醒告诫制度,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书面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相关行为。积极探索为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线上服务、产业数字化、新个体、微经济、共享经济等)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探索试行触发式监管机制等新型监管手段。坚持依法严惩、重典治乱,对触及安全红线,危害食品安全、影响疫情防控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到人制度,加大信用惩戒力度,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推行市场和行业禁入等措施。

(二)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制度。鼓励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引进先进管理办法,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实施市场主体责任清单管理,明确其在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责任范围,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完善推广企业标准、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三包”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鼓励倡导企业参加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落实经营者首问负责和先行赔付制度。在市场监管、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公开承诺,企业自我承诺、自证合规,鼓励市场主体做出比法律规定要求更高的承诺。

(三)构建数字化执法监管体系。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河南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河南市场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等技术平台,积极构建数字化执法监管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市场主体数据汇集和动态分析,建立智慧化预警触发机制,除大数据预警、投诉举报、移送交办、“双随机、一公开”等触发执法外,原则上不进入企业检查,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做到“无事不查、无事不扰”,为企业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四)拓展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群众参与、媒体曝光“五位一体”的社会监督机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深入推行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监督作用,针对消费热点,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察活动,履行好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职能。发挥公益律师团、消协讲师团的作用,携手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四、健全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制度

(一)完善信息归集公示机制。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落实强制归集制度,及时、准确记录相关主体信用行为,推动政府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归集共享,实现对信用行为数据的全方位整合,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和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主动公示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自律声明、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规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应用和管理。

(二)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发起和响应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加强红黑名单管理,实现红黑名单认定全覆盖、名单全归集。推动形成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强化市场化奖惩对市场主体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努力使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影响因素。

(三)健全分级分类和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有关部门以公共信用、行业信用等评价结果为依据,制定本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要求,依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和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各个行业领域形成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配合的联合抽查“集群”,实现“一次多查、一次彻查”,实现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

五、提升市场监管基础能力

(一)提高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水平。依托河南省企业登记电子化服务平台,实现“开办企业+N”服务,进一步做好身份认证、用户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好差评等管理工作,探索更多部门、更多事项、更多场景纳入专区应用,并向省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优化意见,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增强企业获得感。依托洛阳市注册登记和许可备案信息业务系统,实现在线填报、审批、发证等全程电子化管理。

(二)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迈入智能化时代。加快推进建设市级有龙头、区域有特色、基层有快检、社会做补充的“三有一做”检验检测体系。用好大市场监管“工具箱”、打好质量安全监管“组合拳”,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行业发展提供支持、为精准监管提供抓手,以信息化驱动质量安全治理现代化。

(三)提高大数据运用能力。全面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信息资源和业务数据,按照“多元化采集、主题化汇聚、系统化管理、定制化服务”原则,积极对接国家和省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强化运用大数据辅助市场监管决策的能力。制定统一规范的数据标准,畅通数据存储传输、归集、交换渠道,打破数据孤岛,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数据的纵向贯通和横向共享。加强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利用,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向社会开放,鼓励第三方对市场监管数据开发利用。

(四)强化市场监管技术支撑。结合全市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创建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推动建成省钨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富硒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发挥作用。协调推进偃师鞋业、新安钛及钛产品等省级检测项目论证。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实际,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的高质量检验检测平台,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技术引领支撑。

(五)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市场监管教育培训五年计划,加快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市场监管队伍。实施市场监管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分层分线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应急处置等业务培训,坚持岗位练兵和以案代训,广泛开展技术比武、现场观摩等活动,加快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实施市场监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打造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链,加快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和人才储备。加大中青年人才队伍选拔培养力度,为洛阳青年友好型城市创建及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市场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优化基层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将人员编制向执法岗位倾斜。研究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若干规定,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结合需要和财力,统筹安排基层执法能力建设经费,并通过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予以合理保障。

 

第九章  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领导,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创造规划实施的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形成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全面提高市场监管领域党的建设质量,织密建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为顺利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政治组织保证。

二、压实职责分工

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统筹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各县区要把规划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工作部署,建立规划实施长效机制,确保在主要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方面协调一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分解目标、明确进度、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定位,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部署,认真抓好本领域市场监管重点任务落实。

三、完善制度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建立约束性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推进落实机制,将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四、强化资金保障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预算编制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机制,结合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项目部署优化投入结构,做好与财政中期规划的衔接。要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机制,科学设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资金用途,主动接受审计监督,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政策解读相关链接:https://www.hnlykfq.gov.cn/zhengcejiedu/16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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