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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伊滨区城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08-04 09:22 8800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2〕64号)三、压实属地责任中: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配置人员、设施,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总体考虑

2023年底前,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按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任务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并组织开展好以街道办事处(镇)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全区各级文明单位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要积极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同时,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市政绿化环卫中心要建立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以及园林绿化垃圾的收运、处理体系,环保部门要建立有害垃圾处理体系,防止各类混收混运,增加处理难度和成本。

三、主要内容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伊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3个部分。

其中“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中“工作目标”提出:2023年底前,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工作任务”中“设立工作机构”提出:2023年9月底前,各镇、区直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成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本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配备3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我区生活垃圾指导、监督工作;各镇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全力推进规划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绿化环卫中心负责组建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原则上居住小区按每300-500户左右配置1名督导员,配强配足一线工作人员。同时,区直有关部门应相应配置1名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分别对接市、区两级的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工作要求”部分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全区成立由区主要领导挂帅,区管委会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事项。

四、解读机构

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    解读人    张宇龙    联系电话 :  69660880

     

  政府文件相关链接:http://www.hnlykfq.gov.cn/portal/article/index/id/17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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