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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伊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示范管〔2023〕16号

2023-08-04 09:10 2658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河南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

类实施方案意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2〕64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底前,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按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任务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并组织开展好以街道办事处(镇)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全区各级文明单位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要积极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同时,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市政绿化环卫中心要建立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以及园林绿化垃圾的收运、处理体系,环保部门要建立有害垃圾处理体系,防止各类混收混运,增加处理难度和成本。

、工作任务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按照“双四分” 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全程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开展动员部署

2023年8月份,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度动员部署大会,对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尤其要在区级动员部署会之后及时组织召开本辖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设立工作机构 

2023年9月底前,各镇、区直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成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本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配备3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我区生活垃圾指导、监督工作;各镇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全力推进规划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绿化环卫中心负责组建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原则上居住小区按每300-500户左右配置1名督导员,配强配足一线工作人员。同时 区直有关部门应相应配置1名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分别对接市、区两级的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三)组织专项培训

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先进国家和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以及上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 通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难点问题研究;各乡镇要制定辖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分批次完成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全体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培训,培训对象、人数、内容、效果与本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需求相匹配,重点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具体分析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市场化运作等可能遇到的问题。每年区级培训数量不少于4次每季度1次),各镇、社区培训数量不少12次(每月1次)。做好12个区级试点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

区教体局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工作,分批次完成区属中、小学及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区商务局要指导督促各旅行社、酒店、家政公司分别完成导游、酒店服务员、保姆的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四)开展街道示范片区创建

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结合2023年市定我区任务,每个乡镇确定一个试点小区(约3000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好的做法和模式进行复制推广。在示范片区创建过程中,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完善创建验收标准,加强日常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五)强力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公共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的要求,从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率先做起,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所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要做好与公共机构的对接协调和日常指导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明确管理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力配合市、区两级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六)配套硬件设备

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桶的采购、配置。各单位根据居民生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 按照“四分类”要求和有关标准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桶的统计、选型和采购并配置到位;各责任单位督促管辖范围(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交场站、车站等公共场所)完成分类垃圾桶的设置。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这是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的关键环节。各镇在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方面,可积极探索“互联网+”智能管理模式引进“一户一卡一码”、指纹识别、自动积分等分类管理办法,高效做好前端垃圾分类工作。

(七)完善规章制度

2023年8月底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洛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洛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洛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2023年洛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级考核办法》《2023年洛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评办法》等。

(八)开展检查考评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导考评组、宣传发动组、综合协调组。督导考评组对各镇及管委会有关单位实施督导考评。其中,对各单位的考评每月组织一次。对区管委会有关单位的考评分为日常考评和年底一次性考评,各单位年度综合成绩报区管委会。

(九)广泛宣传发动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和小区宣传栏,采取知识竞赛、“垃圾去哪了”现场体验以及“给居民一封信”、分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发动志愿者参与等形式,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保洁监督等,发动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要扎实开展“五进”宣传,一是进学校,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要大力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要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的基础上,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进社区,各镇及有关单位要把宣传触角延伸到社区的每一楼栋、每一处边边角角,让居民时刻感受到垃圾分类就在身边。三是进机关,从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做起,强制执行,切实发挥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四是进家庭,主动上门宣传指导,将垃圾分类的意识、知识传递到每一户居民家庭中。五是进商场,以人流量大的商场作为宣传阵地,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主流媒体宣传。由区宣传文旅部牵头组织今日伊滨等主流媒体集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把宣传重点从“面上”宣传向“点上”宣传转移,引导媒体面向社区、面向生活小区、面向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情况,紧贴实际,深入一线进行宣传报道,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强集中重点宣传,各镇要以“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通过制定本辖区的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和计划,以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在本辖区集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引导全民树立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为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开展工作总结

2023年12月底前,各镇、区直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部署会,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对下一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部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属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全区成立由区主要领导挂帅,区管委会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事项。区管委会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人、有钱、有章、有责”的“四有”保障措施强力推进本辖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

区管委会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区管委会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即以居民日常垃圾分类行为为依据,对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先进个人及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鼓励、引导更多居民、单位参与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区管委会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和市驻区机构、市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要积极配合区管委会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所需经费由各单位从办公经费中列支。

(三)加强统筹协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要协调抓好我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选址筹建工作,尽早解决我区废弃物循环利用问题,真正把“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模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实现我区生活垃圾循环利用。区环保局、区城管局要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建立有害垃圾、绿化垃圾、厨余垃圾处理体系,要建立完善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大分流,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制度保障

以《洛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支撑,研究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区域环境补偿和总量控制机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 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镇及区直委局的考核评比,坚持奖优罚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2023年9月份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单位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及时通报。通过健全效能督查问责机制,完善考评体系,奖惩结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区全面铺开。

 

附件:1. 试点小区垃圾分类要求及设施配置标准

2.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2023年7月14日

 

附件1

 

试点小区垃圾分类要求及设施配置标准

 

一、成立工作机构

工作小组由区管委会、乡镇、垃圾分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社区和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组成。负责示范区、试点单位垃圾分类的组织协调,抓好上下联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1. 加强宣传引导

设置专用宣传栏,印制宣传单,做好入户宣传,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宣导手册》,采用多种宣传形式,介绍垃圾分类基本知识,逐步提高市民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0%以上。

2. 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分类标示

详细记录每天工作开展情况,收集并处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每个试点小区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布督导垃圾分类的目的和任务,督导人员的联系方式和投诉电话。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指导牌,规定投放时间,投放指南等项目。

3. 配备专职督导员

每300户左右配置1名督导员,具体负责示范区,试点区的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指导,做好居民分类投放的监督和相关统计上报工作,佩戴胸牌和袖标上岗。垃圾分类投放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

二、分类设施配置

试点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有毒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可回收垃圾。可回收物垃圾桶颜色采用宝石蓝;湿垃圾(厨余垃圾)桶采用绿色;有毒有害垃圾桶采用红色;干垃圾(其他垃圾)采用黑色,并在桶身正面印有所对应类别的醒目标志。投放桶要摆放整齐,外观整洁干净,设置点地面要进行硬化处理。

智能箱配置以300户为一单元,配备一组(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4个箱体);有毒有害不锈钢质材垃圾箱一个;厨余垃圾桶(240L)16个;其它垃圾桶(240L)16个;积分兑换机1套。

三、分类收运与处理

1. 可回收物渠道畅通,利用率达30%以上。

2. 有毒有害垃圾定期收集,有明显标示和存储地点

3. 湿垃圾(厨余垃圾)暂实行闭合处理。示范区、试点单位按照湿垃圾就地处理的原则,由企业配置相应湿垃圾处理设备和新能源密闭运输车辆(车身为绿色)。

4. 干垃圾(其他垃圾)收运按每300户配置一辆新能源3吨以下电瓶运输车(车身为蓝色)的标准,由企业负责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中转站。

 

 

 

附件2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任务分解

1

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

制定伊滨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日常工作协调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收集和上报,负责对招标来的垃圾分类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日常考核和检查工作。督促各单位按照标准配置分类设施及建立垃圾分类体系,对接市垃圾分类办关于伊滨区的日常检查考核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负责配建及运营湿垃圾处理站。负责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推动有机垃圾堆肥回用于园林养护。

2

区发展改革局

负责与垃圾分类相关联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规划编制工作。

3

区卫健医保局

制定卫健系统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普及爱国卫生知识,结合爱国卫生月向居民宣传家庭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做好卫健系统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管理,协同城市管理部门建立垃圾分类运输体系,指导全区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负责制定辖区内三级甲等医院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医院,其他医疗机构落实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每月对卫健系统各相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1次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4

区财政金融局

负责垃圾分类的资金保障。

5

区商务局

引导商场、宾馆、酒店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利用LED滚动广告屏等宣传载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限售限用塑料袋相关规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反食品浪费法》实施细则、禁止或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使用等,每月组织检查1次,并通报检查结果。

6

区教育体育局

负责制定全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社会实践教材,实现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建立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实现校园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建成垃圾分类示范校园10家;中小学生每月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将垃圾分类知识体系知晓率作为期末考核、评优评先的一部分融入考评体系。中小学生每季度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利用促进垃圾分类“家校互动”。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7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选定垃圾分类设施放置点位工作。每月检查一次,并通报检查结果。

8

区生态环境局伊滨分局

监督工业企业内工业固体废弃物规范管理,负责制定有害垃圾中的危险废弃物分类目录,并制定有害垃圾收运、贮存、处理管理规范,负责分类后集中收集的属于危险废弃物的有害垃圾的贮存转移处置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9

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客(货)运站场、汽车站、地铁站、公交场站内部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利用各种宣传载体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

10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伊滨分局

保障发展规划设施建设用地,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垃圾分类设施,并推动规划落实。负责垃圾处理设施和环卫专业车辆停车场建设的规划、选址。

11

区文化旅游局

负责督促规划区内文化系统、文化场馆、演出场所、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利用宣传媒介,每天不少于两个时间段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广告轮播。监督指导宾馆酒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措施。

12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制定本系统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指导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投放设施。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及餐饮服务等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使用“地沟油”的行为。制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完善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销售、使用的管理办法。引导餐饮行业将厨余垃圾投放至厨余垃圾桶,将餐厨垃圾投放至专门的餐厨垃圾桶,依法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及餐饮服务等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使用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的监督,按照《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加强反食品浪费执法。负责监督各类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每月检查一次,并通报检查结果。

13

区民政局

制定民政系统有关的垃圾分类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社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建立定期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加强对协会的监督管理和审批工作,督促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引导行业协会内部及会员单位进行有关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

1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指导全区培训学校对社会人员的培训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内容。

15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制定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垃圾分类设置标准,指导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投放设施的布局、配置、管理。制定“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措施,在机关事业单位中督促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每月开展一次检查活动并通报检查结果。

16

区宣传文旅部

制定团组织系统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各级团组织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围绕垃圾分类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主题志愿者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内容 在文明单位测评中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考评体系;将垃圾分类宣传纳入公益广告宣传内容;督导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落实《洛阳市文明行为准则》 提升公民垃圾分类文明素养等。每月检查一次,并通报检查结果。

17

统战群团部

制定妇联系统垃圾分类方案和年度计划,每年组织两次人员培训,引导家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8

诸葛镇、李村镇

各乡镇是垃圾分类的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有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可由物业负责落实,无物业管理服务的由社区负责。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市场化作业模式进行推进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要求配置机构、人员、设施,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健全落实党建引领工作制度,每月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及宣传活动2次。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垃圾分类示范社区。

 

  

  

   政策解读相关链接:http://www.hnlykfq.gov.cn/portal/article/index/id/17654.html

2023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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