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1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2018〕64号)、《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动物防疫等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洛财预〔2019〕212号)、《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9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洛财预〔2019〕258号)、《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动物疫病防控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洛财预〔2019〕407号)等文件要求,现按照每头80元(中央、省、市、区财政分别为50元、9元、6元、15元)的标准对2019年3月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养殖场户进行补助。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0年7月2日至7月29日,其间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以实名电话或者书面反映到伊滨区农村工作服务中心,逾期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养殖场户。地址:伊滨区科技大厦3303办公室,电话:60117848。
特此公示。
附件:伊滨区2019年3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表
伊滨区农村工作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日
伊滨区2019年3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表2020.7.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