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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3-06 14:50 14483

伊滨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公开范围,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2018年度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责任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先后出台了《伊滨区2018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伊滨区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党政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对网站进行日常维护更新管理工作,区宣传统战办负责微博微信的更新管理工作,各镇、各部门也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初步形成了区、镇部门社区(村)三级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扩大参与,健全解读与回应等机制。一是拓宽传播渠道,优化网络推送与互动。加强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和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等平台建设,加大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回应关切、解读政策力度,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线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实行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区管委会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及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科学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完善“建言献策”、“领导信箱”栏目功能,安排专人负责,力求及时高效回应。

(三)完善制度建设,社会监督功能不断增强。建立考核制度。区管委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对各镇、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各镇、各部门在政务活动中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建立网站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工作原则,采取“先审核,后发布;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负责制,制定三级审核制度,即:信息填报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单位主要领导复核,确保信息的安全和质量。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公开、公正、便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区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31条,主要涉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重要会议、政策解读、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建设、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827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区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按时办结。

(三)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1件源自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已办结;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财政将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保障了全政府信息工作的正常运行2018年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实施收费。

(五)加快公开平台建设。“洛阳·伊滨区”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并转载上级网站发布的重大决策部署及重大活动安排;充分发挥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网络传播作用,发布政务信息,解读政策,引导社会舆论;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接入,实施网上行政服务与行政审批线上线下的同步运行。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全面,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激励机制,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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