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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印发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洛示范管〔2022〕2号

2022-07-26 15:59 4746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22年7月21日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若干举措

 

为不断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构建审批更快捷、办事更高效、服务更周到的一流政务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结合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洛阳市“只把关、不服务”专项治理工作暂行办法》及我区实际,制定如下举措。

一、强化整体推进,健全政务服务体制机制

(一)成立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为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合力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成立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政务办”)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将分散在区党政办公室、区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督促、协调、推动各单位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各项举措,研究处理与政务服务有关的重要问题。

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区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8月10日

(二)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各镇、各部门明确负责同志协调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统筹推动全区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落实。

牵头单位:区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8月10日

(三)强化政务服务工作督导考核。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督导,建立日常检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不积极、不配合、 不作为的单位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启动约谈和问责机制。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区年度综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牵头单位:区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党政办公室、组织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坚持制度引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对应衔接。为解决目前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事项名称、类 型、办理材料不统一等问题,对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进行编制和修订,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进行一致性、准确性联合审查,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组织部,政法信访部、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五)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审核机制。为严格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各部门要根据上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调整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调整,调整结果按照有关规定报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各部门要定期梳理比对本部门网站、业务办理专网事项与政务服务网事项的一致性,适时动态调整,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

牵头单位:区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六)公布政务服务配套事项清单。为有效规范各部门行政审批行为,真正做到便民利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出台并发布我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负面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免申即享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等其他配套清单,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体系。

牵头单位:区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组织部,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金融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政法信访部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七)推行无差别审批服务。推动审批标准化,对政务服务 事项受理、办理条件进行标准化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逐项制定标准化模板,推动窗口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让审批标准更透明、审批过程更规范。

牵头单位:区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八)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 规范审批行为,在现有编制数、内设机构数、中层领导职数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撤、并或增挂牌子等方式设置行政审批科,代表本部门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启用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签批”;建立“公开部门授权书”制度,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办理业务权限和对应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公布监督电话。

牵头单位:区组织部,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九)推进“窗口人员当场办结”改革。根据审批标准,将 政务服务事项分为即办件和承诺件。区直各部门将即办件事项受理办结权限充分授予窗口人员,实现即办件事项当场办结;对于不含现场勘察、技术论证、公示听证等特殊程序的承诺件事项,各部门将受理、审查、办结权限授予窗口人员,减少审批层级,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和电子材料互认,实现承诺件事项的即办率大幅提升;对于含有上述特殊程序的承诺件事项,各部门通过精减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实现承诺件事项限时办结。

牵头单位:区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伊滨分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三、突出统筹提升,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十)规范综合窗口设置。设置企业服务、不动产登记、公安服务、社保医保等领域综合窗口,全面落实“前台综合受理、 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探索设置社会事务跨部门联办窗口,推进试点单位先行先试;完善大厅标识指引,设置清晰的标识标牌、办事指引,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舒适的服务体验;按照“相对固定+潮汐设置”模式,建立综合窗口统筹调度机制,在季节性、临时性办件集中期,合理安排综合受理、咨询、投诉窗口。

牵头单位:区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公安分局、卫健医保局、社会保障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十一)提升窗口人员素质。深入推进“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一配备跨部门、跨领域综合窗口受理人员,逐步实现窗口人员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配备、 统一管理、统一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原则,定期对综合窗口人员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跨部门业务培训,按照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和定岗晋级,实现窗口人员队伍“稳定、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金融局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十二)畅通咨询投诉渠道。线下设置咨询辅导帮办、“有事请找我”服务专区,突出事前辅导、自助服务、咨询投诉、惠企政策等主题,对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开办等重点领域,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设置“办不成事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线上依托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设立“有诉即办专区”,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专项受理企业群众诉求,推动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实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十三)强化人员考核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大厅工作人员进行评先评优、绩效考评、年度考核,建立日巡查、周讲 评、月通报、季评先、年评比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区直各部门派驻人员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四)优化提升中介服务。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 单,动态管理并对外发布。规范行政审批中介交易,对于使用财政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费用预算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通过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搭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制定发布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公开中介服务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和交易规则,推动中介服务规范开展。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宣传文旅部等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

(十五)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价。严格电子监察,落实政务服务“一事一评、一次一评”,通过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移动端、大厅平板评价器、电话邀评等,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 强化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宣传引导,提升主动评价率。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原则,完善差评核实、整改和反馈机制,实名差评100%按期整改。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十六)营造温馨大厅环境。以智慧赋能政务,全面升级停车、叫号、公示、电子指示牌等信息化系统和设备,优化智能导办、预约排号和办件查询等功能,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服务能力, 打造智慧服务大厅。立足群众需求,提供人工导办、微信智能导办、网上办事指南、协助填表等服务,并通过免费邮寄为群众和企业提供“零跑腿、无接触、不见面”审批等便民服务举措,打造文明高效大厅。以提升环境氛围为抓手,规范设置功能服务区,升级改造老年人服务专区、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咨询辅导帮办区、网上申报区和休息区,完善母婴室、自助办理业务等区域,优化场景氛围设置,打造温馨绿色大厅。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四、聚焦便民利企,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十七)深化“一件事一次办”。从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出发,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设置线下一件事办理窗口,通过业务流程梳理再造、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统一送达”,年底前依托洛阳市“一件事”事项清单,尽最大限度实现我区“一件事”一次可办。

牵头单位:区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健医保局、社会保障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十八)推动高频事项“智能审批”。聚焦民生类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秒报秒批”事项清单,规范业务流程和申办材 料,建立便捷申请、系统对比、实时校验、自动审批的智能化服 务平台,尽最大可能实现智能化审批。

牵头单位:区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区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健医保局、社会保障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十九)推进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积极配合市级部门,依托“洛快办”APP,推进区直各部门、各镇高频服务应用接入“洛快办”,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宣传文旅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二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完善线下政务便民服务体系,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更多自助终端延伸至各镇便民服务大厅,实现高频服务事项自助办。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障事务中心、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二十一)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区直各部门、各镇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编制并公布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承诺内容、可容缺受理的材料等,细化办事指南,完善服务机制。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承诺制改革,强化企业信用信息运用,实现“拿地即开工”“承诺即准营”。

牵头单位:区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五、深化数据共享,提升政务数据应用支撑能力

(二十二)推进业务系统整合。积极配合市级部门推进我区各部门、各镇政务信息系统整合,部门未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的,不再单独建设业务系统,依托市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办理业务;区直自建系统的,与市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接口方式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共享;国建或省建系统与国家、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的,通过国家、省共享交换平台共享办件数据,国建或省建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推进迟缓的,通过RPA数据机器人等技术手段实现系统间信息转录,实现办件信息互通。充分依托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推进区直各部门、各镇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主要依托洛阳市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办理业务,实现办件信息互通。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二十三)提升数据共享能力。以市数据开放共享应用制度体系为依据,定期召开数据供需对接会议,协调解决数据对接重点、难点问题;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推进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整合部门间直接的共享通道,依托洛阳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融通各类政务数据,实现公安、民政、社保、医保、教育、住建、卫健、不动产等重点部门和高频事项数据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二十四)推广电子材料应用。依据市级部门出台的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办法、电子印章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明确区直各部门、各镇职责,规范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依托市级部门建设的政府部门和企业电子印章系统,各级各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批文、批复应使用电子印章,生成电子材料。推动企业使用电子印章提供电子材料,通过服务导引、在线填报、在线核验、在线签章等方式,实现网上全流程申报。按照“应制尽制”“应归尽归”原则,归集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电子证照,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年底前电子证照应用率达30% ,逐步实现实体证照免于提交,最大程度上“减证便民”。

牵头单位:区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附件: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务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升我区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水平,加快构建审批更快捷、办事更高效、服务更周到的一流 政务服务环境,成立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科技城管委会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长:樊灿涛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伊滨科技

城管委会主任(兼)

副组长:张宛澍  区党工委委员、伊滨科技城常务副主任

刘峥鹏  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工委主

马亚利  区党工委委员、伊滨科技城管委会副主任

王海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赵杰瑞  区政协工委副主任兼财政金融局党组书

记、局长  

皮东宇  区政协工委副主任

 员:高浩峰  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冯春太  区组织部部长

丁延峰  区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建银  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区科技创新局党组成员、局长

邓海涛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

调研员

朱庆锋  区政法信访部党组书记、部长

王东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

长、四级调研员

修培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局长

雷少辉  市生态环境局伊滨分局局长

杜永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经阁  区水利建设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靳红涛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思松  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宏炎  区宣传文旅部部长

李育峰  区卫健医保局局长

周选克  区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张朝峰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海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

调研员

赵胜伟  区统计调查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红光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城乡一体示范区税务

局党委书记、局长

董亚栋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肖利峰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华  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徐朝阳  诸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郭建伟  李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庞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寇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王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森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研究处理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突出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跟踪了解、分析研究重点工作,调查研究困难和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通报;协调、推动各镇、区直各部门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各项举措;督促检查各镇、区直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建立日常检查督导机制。区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区督查委组织对全区政务服务工作检查督导,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提请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进行约谈。

(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区直各部门、各镇政务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推动不力、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提请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启动问责机制。

 

 

 

 


 

 

 

 

 

 

 

 

 

 

 

 

 

 

 

 

 

 

 

 

 

 

 

 

 

 

 

 

 

 

 

 

 

 

 

 

 

 

 

 

 

 


 

 

 

 

 

 

 

 

 

 

 

 

 

 

 

 

 

 

 

 

 

 

 

 

 

 

 

 

 

 

 

 

 

 

 

 

 

 

 

 

 

 

 

 

 

 

政策解读相关链接:http://www.hnlykfq.gov.cn/portal/article/index/id/16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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