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现将《2021-2022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1月10日
2021-2022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
方 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全区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豫应急〔2021〕104号)及洛阳市减灾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2022年度全市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制定我区2021-2022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我区基本灾情
2021年,受强降雨天气影响,我区多次发生强降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3089人受灾,其中农作物受灾167.5公顷,农作物成灾102.63公顷,农作物绝收6.4公顷,造成14户住房及部分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损坏,经济损失1105万元,灾害累计造成全区直接经济损失1311.17万元。
按照市应急局《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市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转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1年9月下旬开始,区应急局组织各镇对受灾困难群众冬春需救助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经初步统计,全区冬春需政府救助困难群众共758人,其中需口粮救助人数530人,需衣被救助人数228人,需取暖救助人口76人。
二、冬春救助原则和对象范围
(一)救助原则。坚持“专款专用”原则,2021-2022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只能用于2021年受灾的困难群众,杜绝将不受灾的社区、村民组纳入救助范围,不得将冬春救助款物发放给不受灾的群众;坚持“以资金救助为主,物资救助为辅”的原则,各镇不得利用拨付的资金采购救助物资;坚持“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原则,不得实施现金发放。
(二)对象范围。2021年遭受自然灾害,且冬春期间生活困难,需政府给予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生活救助的受灾人员,主要包括因灾倒房重建户、农作物减产绝收户、受灾已脱贫户、受灾低保对象、受灾低保边缘户等受灾困难家庭和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优抚对象及残疾人等。
三、划分救助档次,提高救助实效
(一)按资金总量,确定救助人数。前期各镇摸底上报的需救助人口约为758人,本年度上级实际拨付救助资金8万元,区级配套2万元,总计10万元。为提高救助实效,本年度全区拟实际救助控制在约600人左右,实际救助率约80%。按照前期冬春救助清查摸底上报需救助人口比例,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诸葛镇2万元,
李村镇1万元,
庞村镇1万元,
佃庄镇3.5万元,
寇店镇2.5万元。
(二)分类救助、突出重点救助。按照省规定“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户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00元”的指导标准和特殊情况“视情提高救助标准”的原则要求,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将救助对象分成一般困难户(按照人均100元标准发放)、较重困难户(按照人均200元标准发放)和特别困难户(按照人均300元标准发放)三个档次实施有差别救助。差别救助对象的确定,由各镇根据本辖区受灾群众困难程度及群众申请救助情况统筹把握。
对受灾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倒房重建户、优抚对象、残疾人、分散供养五保户和散居孤儿等特殊群体要列为冬春救助特别困难户给予重点救助,极个别特别困难户根据家庭困难程度经个人写出说明,村镇把关审核后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给予2000元-5000元的救助。坚决杜绝平均分配或人均低于100元救助标准等行为。所需资金从下拨资金保障或由镇财政配套保障。
四、救助程序
(一)公开发放救助款物。冬春救助款物的发放,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分开发放四个步骤实施。在资金发放形式上,推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方式,做到资金来源、发放原则、补助对象、救灾标准“四公开”;物资发放要手续齐全、账目清晰。
(二)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各镇在核准救助对象时,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为:
1. 个人申请。受灾群众向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居民小组向所在社区居委员会提名,填写《受灾人员生活困难救助申请表》。
2. 民主评议。社区居民委员会收到农户申请或社区居民小组提名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提名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组进行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及举报联系电话等。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救助对象,汇总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困难救助登记表》并上报镇人民政府。
3. 乡镇审核。镇人民政府接到社区居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审核上报工作。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审批表》,报送区应急管理局。
4. 县级核定。区应急管理局收到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及时进行复核和审批,并通知各镇按照审批确定的救助标准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表》组织实施。
(三)制定镇标准和实施方案。各镇人民政府根据拨付的救助资金总额和物资数量,以及受灾群众的困难程度和需实际救助人数,参照区救助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四)规范救助款物台账。做好救助人员信息和救助资金、物资的流向登记,做到账目清楚,并按要求规范填写救助工作台账。冬春救助工作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应急管理局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困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并于4月15日前将辖区所有《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需救助申请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需救助审批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发放登记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发放汇总表》和绩效评估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今年我区受灾群众人员多、救助时间跨度长、救助款物数量大,冬春救助任务十分繁重。各镇要提高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组织专门力量,周密安排部署,明确步骤和要求,推动措施落实。
(二)坚持工作原则,做好政策宣传。各镇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强化监管,注重实效”原则,按分档标准制定操作性强的方案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要指导受灾社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消除群众顾虑,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加强款物监管,严肃工作纪律。各镇要加强工作指导,突出公平公正,防止优亲厚友。要强化款物监管,严禁违反规定挪用、截留、滞留救助款物。配合审计、纪检工作,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确保冬春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需救助申请表
附件2: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需救助审批表
附件3: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发放登记表
附件4: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发放汇总表
附件5: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有关表格填表说明
附表1
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需救助申请表
所在区域:____________镇 村(社区)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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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总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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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地址 |
镇 村(社区)____________________自然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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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类别 (可多选) |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低保户 □低保户边缘户 □残疾人 □建档立卡贫困户 □留守老年人 □留守儿童 □困难儿童 □事实无人供养儿童 □因病或突发事故导致的困难家庭 □散居孤儿 □优抚对象 □因学生上学导致的困难家庭 □一般户 □其他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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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类型 (可多选) |
□干旱 □洪涝 □风雹 □地震 □雪灾 □滑坡 □泥石流 □生物灾害 □低温冷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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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可多选) |
□冬春生活困难救助 □旱灾生活困难救助 □灾害应急救助 □因灾临时生活救助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R过渡性生活救助 □倒损房恢复重建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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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 助 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提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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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经公示,无异议,同意 作为拟救助对象。
村核对(填写)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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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镇政府保存,作为做账依据。2.R是,.□否 3.老年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等特殊受灾困难群众,本人办理申请手续困难的特殊群体由村小组向村委提名。4.公示情况由村委会填写。
附表2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需救助审批表
填表单位: 镇政府 年 月 日
镇 审 核 意 见 |
经审核:本批次审核共XX户共计XX人,共需发放救灾资金XX万元,需救灾物资衣被价值XX万元,合计XX万元,呈报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分管领导签字: 镇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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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应 急 管 理 局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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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定:同意。 本批次共XX户XX人符合救助类型,按照《XX区冬春救助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救助标准发放款物,发放救灾资金XX万元,救灾物资衣被价值XX万元。
区应急管理局(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镇政府作为记账保存 ,一份由区级应急管理局备存。
附表3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发放登记表
填表单位 : 镇 村(社区)
户主姓名 |
需救助 人口 |
领取物资名称/银行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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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数量(床、件)/救助金额(元) |
领取人签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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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发放经手人: 镇分管领导:
注:1.此表原件一式两份,区、镇各留存一份。 2.由镇统一组织,各村(居)委会具体实施。 3. 物资发放领取人需签字、按指印。4.资金发放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发放,不发放现金。
附表4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发放汇总表
填表单位 :伊滨经开区 镇
村 别 |
需救助户数 |
需救助人数 |
发放救助物资种类 |
发放救助物资数量 |
发放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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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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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镇填表人: 镇分管领导:
注:1.此表原件一式两份,区、镇各留存一份。 2.由镇统一汇总。 3. 加盖镇政府公章,经手人、分管领导需签字。
附表5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有关表格填写说明
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基层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一是受灾群众向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社区居民小组向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名,填写《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需救助申请表》;
二是社区居民委员会收到农户申请或社区居民小组提名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提名对象进行民主评议(要有会议记录),并予以公示(留存照片)。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救助对象,汇总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批;
三是镇人民政府接到社区居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复核和审批上报工作,填写《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需救助审批表》,报区应急局审核;
四是区应急管理部门收到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批,并通知各镇按照审批确定的救助标准组织实施,村、镇按要求分别填写《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发放登记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发放汇总表》。
http://www.hnlykfq.gov.cn/portal/article/index/id/16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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