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寨(三期)、宿驾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请示》(洛自然资文〔2022〕2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寨(三期)、宿驾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李村大街与玉林路交叉口东北角,该项目已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10300202200041号),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7590.727平方米。
鉴于该地块拟建项目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主导的安置房项目,同意你局提出的划拨方案,将上述规划用地范围内的67590.727平方米(四至及具体面积以地籍审核为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寨(三期)、宿驾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二、项目中按规划配建的商业设施属于独立单宗用地的,由政府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招拍挂出让;属于底层分摊商业,需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用途变更补办出让手续。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