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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外贸贷”融资业务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2023-05-11 09:58 9422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稳外贸有关政策,聚焦当前制约外贸企业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和引导作用,制定《洛阳市“外贸贷”融资业务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简要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我市中小微外贸企业数量多,对外贸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是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稳外贸”有关政策和《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稳外贸”政策创新试点的通知》(豫商贸发〔2019〕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市中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市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在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洛阳市“外贸贷”融资业务实施方案(试行)》,旨在以洛阳市外贸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池撬动金融杠杆,通过信用保险、风险补偿等增信手段,调动银行贷款积极性,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七章31条,对“外贸贷”参与各方职责、运行方式和支持范围、信贷产品和贷款流程、补偿机制、监督与考核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一)“外贸贷”参与方及职责。成立洛阳市“外贸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外贸贷”业务开展。选取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外贸贷”日常业务运营和资金托管工作。委托出口信保机构作为“外贸贷”业务日常运营服务方,负责搭建“外贸贷”融资平台。公开遴选2-3家合作银行,向中小微外贸企业发放贷款。


  (二)“外贸贷”运行方式和支持范围。设立初期规模3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合作银行承担有限补偿责任,引导合作银行放大一定倍数发放贷款,试运行期限暂定两年。支持对象是上年度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且营业收入在3亿元人民币以下、出口数据纳入我市统计的洛阳市中小微外贸企业。


  (三)“外贸贷”产品和贷款流程。支持合作银行发放出口信保项下的贷款,鼓励银行发放信用贷款。企业依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操作指引申请“外贸贷”。合作银行独立审贷,在受理企业申请、授信、放款和还款等业务发生后将信息录入融资平台,统计贷款数据。


  (四)“外贸贷”补偿标准、流程和追偿返还。对上年出口规模300万美元(含)以下、300万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至3000万美元(含)三类企业,信保项下和非信保项下设置不同的赔付比例及累计补偿限额。合作银行贷款出现不良后,由合作银行启动补偿申请程序,经受托管理机构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受托管理机构拨付补偿资金。风险补偿工作结束后,由合作银行继续采取措施对风险项目进行追偿和风险处置,追回的每笔贷款资金按照各风险分担方实际承担的风险比例分配。


  (五)风险管控。合作银行累计补偿率(每个年度实际发生贷款补偿总额/当年初托管专项资金金额)超过20%时,暂停新增“外贸贷”贷款业务(已授信的仍可放款),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查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恢复;累计补偿率超过30%时,终止该银行承办资格。“外贸贷”对合作银行被暂停新增业务或终止承办资格之前已授信的专项贷款(以录入融资平台为准)继续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三、解读机构


  洛阳市商务局解读人:江俊联系电话:63937219

政府文件相关链接:http://www.hnlykfq.gov.cn/portal/article/index/id/17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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