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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盘活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租赁住房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3-04-11 15:48 9956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适度收购市场存量房源用做租赁住房,提振市场信心,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低收入人群等群体住房难题,推动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及我市突出抓好“四大行动”的相关要求,通过收购部分存量房源用做租赁住房,探索实行先租后售、租购并举的新模式,适度盘活存量商品房,有效激活房地产市场。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坚持以洛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洽谈、全面统筹、市场运作等方式,收购存量商品住宅和公寓共5000套,约30万㎡,用于租赁住房。


  第三部分是工作内容。一是摸排房源。2023年3月底前,由市住建局、市住房中心牵头,对中心城区库存商品房源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落实资金。2023年3月底前,国晟集团对接落实金融机构贷款相关事宜。三是招标流程。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市住房中心、国晟集团联合发布收购公告。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进行收购招标。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31日国晟集团签订购房合同,支付收购资金。四是运营管理。国晟集团负责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工作,将回购租赁住房统一管理、封闭运行。回购的房屋可以优先对承租人出售,承租人在租赁满1年后可以申请购买该房源全部产权,已交付的租金,可以计入购房款。


  第四部分是补贴支持政策。方案明确了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从年度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和经济适用房上市收益中调控,收购的租赁住房缓交维修基金,此批房源中如有商业性质公寓的,租售期间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按住宅标准收费,先租后售的住房,由市政府协调住房、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解决上市交易、办理不动产权证及大额税费问题。


  第五部分是工作保障。包括成立工作专班,健全推进制度,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监督管理。


  三、解读机构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人:韩涵沛联系方式63391390

政府文件相关链接:http://www.hnlykfq.gov.cn/portal/article/index/id/17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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