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切实做好我区2021-2022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为更好理解和落实《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二、救助原则
重点关注受灾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
三、救助政策
1.救助对象、标准
按照省规定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户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00元”的指导标准和特殊情况“视情提高救助标准”的原则要求,我区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将救助对象分成一般困难户(按照人均100元标准发放)、较重困难户(按照人均200元标准发放)和特别困难户(按照人均300元标准发放)三个档次实施有差别救助。
2.救助程序
在前期核实灾情的基础上,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救助。
四、解读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刘顺成 联系电话:69660887
政府文件相关链接: http://www.hnlykfq.gov.cn/portal/article/index/id/1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