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为提高全区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伊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不适用于因沙尘暴、焚烧农作物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等造成的重污染天气。
应急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区域联防,属地管理;提前预警,及时响应;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减排,社会监督”的原则。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伊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伊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镇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区直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含应急减排和错峰生产清单)及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
三、解读机构: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原文:https://www.hnlykfq.gov.cn/portal/article/index/id/8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