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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产业和项目发展支持政策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09-19 16:33 7456

  国家政策: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只有少数企业能够承建的项目,按规定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建造的,可不进行招标。


  市政策:


  (1)鼓励建筑项目按照规定实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因采用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绿色建筑,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以按照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2)市级财政给予装配式建筑项目奖励资金,对装配率达到50%—60%(不含)的给予30元/㎡奖励资金,对装配率达到60%(含)以上的给予40元/㎡奖励资金,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工程进度达到正负零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可提前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业务科室:科技教育科


  电话:6331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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