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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拓展主空间

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9-06 16:36 1928

  市政策:


  对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不改变用地主体的前提下,工业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发展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业务,在5年内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鼓励新型产业用地兼容复合利用,出让起始价可按照相应土地用途评估价、物业自持比例等综合确定。


  业务科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电话:6330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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