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主平台

风口产业主阵地

城市拓展主空间

重磅!伊滨区“创新十五条”发布!

2024-04-16 15:47 787

4月16日

伊滨区2024年科技创新大会召开


大会发布了

《关于科技创新引领伊滨科技城建设的若干措施》

创新十五条” 


从集聚人才、服务企业、搭建平台、

金融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

 强化创新要素支撑 助力伊滨科技城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实施全省“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抢占新质生产力制高点,高标准推进伊滨科技城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集聚人才创新创业 


1. 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对新引进且符合伊滨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经省、市认定的A类、B类、C类人才带项目投资落地的,采取“一事一议”形式,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事后奖补;其项目纳入国家、省重大研发项目、“揭榜挂帅”项目的,按照国家、省拨实际到位经费总额,再给予最高1000万元额度的“科创贷”、最高5000万元股权投资。

对高层次人才发放“伊滨英才卡”,持卡人除享受国家、省、市现有人才优惠政策外,提供“上管老下管小”服务: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就学由区教体局就近就优安排;配偶暂未就业的,由区属国有企业提供就业机会或推荐至辖区高校院所就业;为其家庭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一对一”健康服务,享受辖区内就医绿色通道,每年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在工作期内,优先配租一套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拎包入住的住房,人才与父母或配偶父母同住的,可优先配租一套面积不低于160平方米拎包入住的住房。

2. 支持青年人才创业。开展“创业伊滨”行动,落实“工作生活双补贴”政策。对在区内创办注册公司,且毕业3年内的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给予办公场所10元/每平方米/月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方面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对其设立的公司优先给予“科创贷”政策支持,提供法律咨询、创业辅导、专利申报、知识产权等创业服务。在青年人才公寓、青年驿站为来伊滨创业的青年人才提供最长3个月的免费住宿。

3. 支持大学生就业。开展“青春伊滨”行动,落实“生活住房双资助”政策。对在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新引进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除享受国家、省、市现有人才优惠政策外,在我区首次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再分别给予每月500元、800元、1000元的生活资助,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无本辖区自有住房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且租住在本辖区内的,再分别给予每月500元、800元、1200元租房资助,最长不超过36个月。对企业引进的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专科生,在我区首次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且租住在本辖区内的,每月给予300元综合资助,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企业新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人才,参照全日制本科、硕士的条件享受生活、租房资助。

二、强化企业主体创新

4. 支持科技型企业做强。对首次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5万元;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再次认定的,奖励10万元。加强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奖励,首次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30万元;首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奖励10万元。

5. 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发展。对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单项冠军”、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等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后,按照其营业收入增长率、研发费用投入增长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6. 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获评省级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7. 支持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培育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密集型产品,打造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加速形成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竞争新优势,对服务机构服务本辖区创新主体开展关键技术专利导航,按照实际支付服务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最高10万元。支持高价值专利服务,对服务机构当年度服务本辖区创新主体申请发明专利超过70件且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50件的服务机构,根据其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三、布局建设创新平台载体

8. 支持高质量研发平台建设对获得国家或省立项并有资金支持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按实到资金额给予相应配套支持。由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公司、团队和我区共同投资,以知名专家及其团队为核心,人才团队控股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产业领域、前期投资规模、人才团队、创新产出、收入等,分档给予建设经费支持,最高300万元;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运行、研发投入、创新产出、人才集聚、成果转移、企业孵育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绩效分档给予建设经费支持,最高300万元。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建设,对获批省级概念验证中心给予100万元奖励,省级中试基地考核优秀的给予30万元奖励。

9. 支持高水平双创载体运营。建立孵化载体运营绩效考核机制,按照年度公共服务能力、招引孵化绩效考核结果,对省级及以上各类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孵化载体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孵化载体每新培育一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对运营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5万元、20万元奖励,单个运营机构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 支持高端赛事论坛活动。突出以赛选才、办会引企,支持社会力量组织创新创业大赛、专业性科创赛事、颠覆性技术创新赛事以及各类论坛等活动。在区内承办国家级、省级赛事或论坛的机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对国家级大赛获奖项目投资落户伊滨的,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资金奖励;对省级大赛获奖项目落户伊滨的,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金奖励。

四、加大科技金融服务保障

11. 支持创新创业贷款。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将“科创贷”资金池规模扩大至5000万元,合作银行增至5家,全面提升合作银行“科创贷”贷款余额,畅通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渠道。鼓励科技型企业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对成功获得银行贷款、股权投资的企业,对比上一年度新增融资金额,可参照当年“科创贷”政策给予支持;支持金融机构改造或新设科技支行、科创金融事业部,对在伊滨区域内新设立的科技支行、科创金融事业部的金融机构,按照实际贷款投放成效,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补助。

12. 支持创新创业投资。组建伊滨科创发展母基金,积极招引国内外基金管理机构在伊滨创立科技创新子基金。对各类投资基金落户伊滨的,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对其区域投资贡献规模,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分档给予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奖励扶持。同时对基金管理机构提供办公用房支持,管理机构核心人员享受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支持政策。对各类投资基金区内年度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各类投资基金成功引进产业项目入驻伊滨的,按照落户项目实际投资的1%给予基金及管理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13.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伊滨运营主体建设“政金科产”公共服务平台、科技金融产业撮合平台,贯通“政金科产”信息,实现“技术转移、共享平台、产业合作、产业载体、产业人才、惠企政策、产业融资、专业机构”等方面的线上线下专业服务,对科创服务业务在线实现率80%以上或年度撮合投资、金融机构对接科创企业达成合作20个以上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全额开发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4. 支持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建设支持科技中介、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统计事务所、人力资源公司等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落户伊滨。对在伊滨注册且实际办公的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给予办公场所5元/每平方米/月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机构,每年奖励5万元。

15. 支持生活类服务业建设布局支持科技园区、产业园区等运营主体按照科技产业社区的建设标准,配套建设特色餐饮、运动健身、新式书店、幼儿托管、康养机构等品质提升类业态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单个运营主体累计最高50万元、补贴运营主体最多不超过4个。

符合本措施及其配套细则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除享受省、市政策外,与区现行同类政策重复的,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不得重复享受。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由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



logo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