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2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管理科。公示期为2019年2月3日-2019年2月18日。
电话:0379-69690811 传真:0379-69680811 通讯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环保局(4719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0.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225万立方米装配式建材项目 |
伊滨区寇店镇李家村 |
洛阳瑞昊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伊滨区寇店镇李家村,总占地面积289336.92m2,总投资26700万元,环保投资215万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240型混凝土生产线2条,600型水稳土生产线2条;二期建设240型混凝土生产线2条,5500型沥青生产线1条,装配式建材生产线4条。 |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定期排水回用于车辆冲洗,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每个粉料筒仓产生的粉尘经仓筒顶部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楼、砂石料库、输送皮带进行密闭,搅拌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砂石料库上方安装洒水喷淋设施;厂区地面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经等离子UV光解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系统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有效的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噪声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