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6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管理科。公示期为2019年6月2日-2019年6月8日。
电话:0379-60153889 传真:0379-69680811 通讯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环保局(4719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加工3000t钢结构件项目 |
洛阳市伊滨区诸葛镇道湛村 |
洛阳嘉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诸葛镇道湛村,总占地面积10017m2,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21万元。项目租赁现有生产车间及办公辅助设施,年加工3000t钢结构件。 |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焊接烟尘和下料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有效的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噪声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