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主平台

风口产业主阵地

城市拓展主空间

关于洛阳市伊滨区佃庄镇宏发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0-01-08 17:43 6540

根据《洛阳市伊滨区佃庄镇宏发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该项目位于伊滨区佃庄镇相公庄村,占地面积18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加油罩棚房等,设置30m3双层储油罐4座,4枪加油机,年销售60吨汽油60吨柴油。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二、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1、废气。加油站卸油、加油过程均按要求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有关规定,确保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同时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建议值要求

2、废水。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围肥田,不外排

按照《报告表》的要求,针对不同的防护分区采取防止地下水污染的防护措施,并且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

3、噪声。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油罐清理产生的油泥直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5、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杜绝因安全事故引发环境事故

、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该项目涉及发改、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为准(项目编号:4103001966)。

六、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伊滨区环保局监察科和佃庄镇环保所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19821


logo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