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8年扶贫成效考核奖励资金和2018年第二批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到我区扶贫资金规模分别是40万元和9万元,共计49万元。涉及1个项目,实施金融扶贫项目,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伊滨区金融扶贫项目
1.项目实施内容:经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49万元做为我区金融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注入偃师农商银行,助推我区金融扶贫工作。
2.投资金额:49万元
3、项目实施单位:伊滨区扶贫办 伊滨区发改委
监督电话:69660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