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管理局
财 政 局
伊社文〔2017〕34号 签发人:靳红涛 雷少峰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伊滨区财政局
关于庞村镇2017年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申报的批复
庞村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庞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到户增收扶贫项目的请示》(庞政文〔2017〕11号)已收悉。经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镇的报告。请你镇依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进行施工,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特此批复。
附件:2017年庞村镇到户增收项目批复表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伊滨区财政局
2017年2月27日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印发
2017年庞村镇到户增项目批复表 | ||||||||
单位:万元 | ||||||||
县(市、区) |
乡、镇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名称 |
资金规模 |
项目单位及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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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中省资金 |
市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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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 |
庞村镇 |
庞村镇 |
到户增收项目 |
50 |
50 |
庞村镇政府 潘亚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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