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社文〔2016〕86号 签发人:王亚洪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关于清退伊滨区不符合条件贫困户的请示
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伊滨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建档立卡“回头看”再甄别工作,共排查出我区需清退不符合条件贫困户共计164户628人,现予以申请将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统一删除清退。
妥否,请批示。
附 件:伊滨区不符合条件贫困户清退名单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28日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印发
伊社文〔2016〕96号 签发人:靳红涛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关于清退伊滨区不符合条件贫困户的请示
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伊滨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建档立卡“回头看”再甄别工作,共排查出我区需清退不符合条件贫困户共计229人,其中整户清退不符合条件贫困户61户221人,个人清退不符合条件贫困户8人。现予以申请将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统一删除清退。
妥否,请批示。
附 件:伊滨区不符合条件贫困户清退名单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6年7月18日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印发
社会事务管理局
财 政 局
伊社文〔2016〕55号 签发人:靳红涛 雷少峰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伊滨区财政局
关于寇店镇2016年到户增收、科技扶贫、贫困村脱贫引导项目申报的批复
寇店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寇店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16年到户增收、科技扶贫、贫困村脱贫引导项目的请示》(寇政〔2016〕41号)已收悉。经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镇的报告。请你镇依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进行施工,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特此批复。
附件:2016年寇店镇到户增收、科技扶贫、贫困村脱贫引导项目批复表
伊滨区社会事务局 伊滨区财政局
2016年 6 月 18 日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 6 月 18 日印
社会事务管理局
财 政 局
伊社文〔2016〕58号 签发人:靳红涛 雷少峰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伊滨区财政局
关于诸葛镇2016年到户增收、科技扶贫、贫困村脱贫引导项目申报的批复
诸葛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诸葛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16年到户增收、科技扶贫、贫困村脱贫引导项目的请示》(诸政〔2016〕79号)已收悉。经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镇的报告。请你镇依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进行施工,确保该项目按时完工。
特此批复。
附 件:2016年诸葛镇到户增收、科技扶贫、贫困村脱贫引导项目批复表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伊滨区财政局
2016年6月18日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8日印发
社会事务管理局
财 政 局
伊社文〔2016〕74号 签发人:靳红涛 雷少峰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伊滨区财政局
关于李村镇2016年到户增收、科技扶贫、贫困村脱贫引导项目申报的批复
李村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李村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16年到户增收、科技扶贫、贫困村脱贫引导项目的请示》(李政〔2016〕173号)已收悉。经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镇的报告。请你镇依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进行施工,确保该项目按时完工。
特此批复。
附 件:2016年李村镇到户增收、科技扶贫、贫困村脱贫引导项目批复表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伊滨区财政局
2016年6月18日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8日印发
社会事务管理局
财 政 局
伊社文〔2016〕45号 签发人:王亚洪 雷少峰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伊滨区财政局
关于李村镇扶贫开发互助资金项目申报的
批 复
李村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李村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16年互助资金项目的请示》(李政〔2016〕119号)已收悉。经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镇的报告。请你镇依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进行施工,确保该项目按时完工。
特此,批复。
附件:2016年李村镇互助资金项目批复表
伊滨区社会事务局 伊滨区财政局
2016年4月15日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印
社会事务管理局
财 政 局
伊社文〔2016〕54号 签发人:王亚洪 雷少峰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伊滨区财政局
关于寇店镇扶贫开发互助资金项目申报的
批 复
寇店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寇店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水泉村2016年互助资金项目的请示》(寇政〔2016〕38号)已收悉。经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镇的报告。请你镇依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进行施工,确保该项目按时完工。
特此批复。
附件:2016年寇店镇互助资金项目批复表
伊滨区社会事务局 伊滨区财政局
2016年 5 月 8 日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 5 月 8 日印
社会事务管理局
财 政 局
伊社文〔2016〕57号 签发人:王亚洪 雷少峰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伊滨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