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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伊滨分局持续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稳步实施

2016-08-17 14:52 4975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伊滨分局

持续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稳步实施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我局持续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的稳步实施以“明厨亮灶、阳光操作”为主线,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从2016年7月份起,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明厨亮灶”工作。

鼓励餐饮服务业采取:“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技术)方式明展示方式、厨房开放活动方式、阳光公示方式4种方式组织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我局拟定在 2016年底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完成5家,其中李村建成2家,诸葛建成1家,庞村建成1家,寇店建成1家。

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持续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的稳步实施。

1、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对新开办、到期换证和有厨房改造计划等餐饮服务单位,要积极引导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做好硬件设施建设。

2、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情况作为量化分级评定的重要参考因素,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建设。

3、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明厨亮灶”建设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让“明厨亮灶”成为餐饮服务的自律行规。

4、与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对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建设、诚信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宣传培育力度,优先推荐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目前,我局已将辖区内学校食堂、大型餐馆作为重点推广单位。通过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鼓励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加入“明厨亮灶”工程行列。已发放宣传单135份,向餐饮服务单位讲解24次。通过“明厨亮灶”工程的稳步实施,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逐步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从而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赵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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