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伊滨分局
积极解决群众投诉举报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伊滨分局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21号令—《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和《河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积极解决群众的投诉举报问题。既稳定了民心也稳定了我区食品药品监管的大环境。
7月份,我局共接到群众投诉5起,其中食品相关投诉3起,药品相关投诉1起,医疗器械相关投诉1起。我局受理5起。其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下达《责令改正书》3份,督促其进行积极整改。
我局执法人员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确保投诉人的隐私与合法权益。实行文明执法,依法执法。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工作中不断提高解决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我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伊滨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