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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项目拆迁工作程序

2013-04-02 10:11 6883

 

   我区在项目拆迁工作中具体执行如下八个工作步骤:

一、入户丈量

 1、发布入户丈量登记公告。根据各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在入户丈量登记前,由工程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发布入户丈量登记公告,告知拆迁范围村民(或单位)进行入户丈量登记的目的、时间、范围、要求等内容。同时,公告中应明确500元、300元、200元三个入户丈量奖的时间段。

2、入户丈量。在拆迁工作小组入户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工作方法和技巧,统一时限和要求,丈量小组结合涉迁村提供的被拆迁住户平面示意图和拆迁前影像资料,做到宅基证、房屋现状、影像资料三对照,对民宅进行入户丈量

3、兑现奖励。丈量结束后,兑现入户丈量分时段奖励。

二、计价、纠错、发放明白卡

1、拆迁补偿奖励计算。严格按《洛撤办〔201114号》《洛伊洛文201214号》文件有关会议纪要规定补偿标准、奖励标准进行计价。

2拆迁补偿奖励计算结果公示。拆迁补偿奖励计算表经审核无误后,在涉迁村适当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同时给涉迁户发放计价表和明白卡。

3、纠错补漏。公示期间,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由涉迁户提出申请,审核确认后,工作人员按申请内容到现场登记确认,进行纠错,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4、四方认定。对房屋结构特殊、有合法经营手续的超市、商店、作坊等特殊情况进行四方认定,并填写四方认定表,经纪检、财政审核确认后,予以合理补偿。

三、结果抽查

丈量计价结果进行抽查,由园区重点工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5%-15%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无误后的结果作为签订拆迁协议的最终结果。

四、拆房验收

1、发布搬家交房及房屋拆除公告。公告中明确搬家交房的三个时间段及相关奖励(分别按主体每平方米奖励25元、20元、10元)、自行拆除门窗时间、房屋拆除时间及相关奖励等内容,镇、村要督促住户在公告要求期限内搬家交房。

2、拆除房屋。由镇具体指导、督促,村组织实施房屋拆除工作。在限定时间内,由村联系有资质的拆迁公司,组织大型机械集中统一拆除,确保一次性拆除到位。镇、村要明确专职安全员,加强对房屋拆除现场的巡查,随时掌握拆除进度和拆除现场安全情况,及时消除拆除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镇、村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3、搬迁户向拆房验收组提出拆房验收申请,并填写验收申请表。

4、按照拆房标准,拆房验收组对已拆户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进行排序,填写房屋拆除验收单,镇、村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名。

五、户口核定

1、提供资料。在人口申报登记、审核前,所属镇村应向撤村并城办提供住户位置平面示意图、每户家庭人口状况登记表、村民财物分配底册、户口登记前3年以内死亡人员名单、双固定后新迁入人员名单、计划生育处理到位的人员名单

2、人口申报登记。在户籍登记阶段,社会保障、就业、失业的登记填表工作同时进行,每户要填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保登记表》、《家庭适龄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表》。

人口申报登记审核时,由派出所、镇计生、镇民政、村委会等人员现场联合办公。具体程序是:

由村民提供宅基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村委会工作人员按申报登记审核要求逐项进行登记并签字和加盖村委印章;

由派出所、镇计生、镇民政工作人员,分别对人口户籍登记情况、计划生育处理情况、死亡人员情况逐一进行核实、签字并加盖公安户籍、镇计生、镇民政部门印章;

在上述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的基础上,经全面核实无误后,由镇长或镇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镇政府公章;

区重点工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人口申报登记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撤村并城办对人口申报登记情况所有的资料进行复印并存档。

3、常住非农认定。认定常住非农业人口的具体程序是:

本人提出申请,由村委会登记造册;

在所在村显要位置进行第一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村两委按照“4+2”工作法确认后,加盖公章,报镇政府审核;

镇政府审核无误后,在所在村显要位置进行第二榜公示;

镇政府确认后,镇长签字,加盖公章,上报撤村并城办公室安置处;

由区安置处牵头,区纪检办和撤村并城办抽调专人逐户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4、公示纠错。对登记审核确认的户口情况,在拆迁范围内适当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并告知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监督。公示后如发现问题,撤村并城办按照有关规定和公示反馈情况督促镇、村等单位予以纠正,经纠正后的户籍人口作为拆迁补偿和安置的依据。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保登记表》收齐后,区社保中心进行认定,确定发放对象,并进行公示。

5、建立社保、就业档案。根据动迁户最终确定的社保人口,由社保部门对每户登记造册,建立社保档案;创业服务中心对每户待业人员据实进行就业登记,建立就业档案。

六、协议签订

1、成立现场工作组。签订协议前,成立八个现场工作组,并明确职责,分别是:

总协调组:负责签订拆迁协议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反馈;

签订协议组:组织签订拆迁协议、拆除安全承诺协议和放弃自拆协议,发放拆迁补偿等相关款项;

维持秩序组:维持现场秩序,确认住户身份,发号并引导住户进入签订协议现场;

现场医疗组:处理现场出现的医疗突发事宜;

政策咨询组:现场回答住户提出的有关问题,协助签订协议组做好协议签订工作;

入户宣传组:督促分包的住户按时签订协议,随时通报签订协议的进展情况;

信访稳定组:快速处置签订协议现场发生的信访稳定事宜;

结果公示组:随时张榜公示签订拆迁协议的进度、序号、积分和住户的奖励得分情况。

2、具体要求

撤村并城办协调指导拆迁事务所和镇、村按照文件规定标准和项目及审核确认的人口数量和宅基证情况,计算拆迁补偿奖励各项费用,指导镇财政所完善相关表格;

由镇政府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公告中应明确拆迁依据、范围、协议签订的三个时段(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500元)和要求等内容;

由村具体通知涉迁户,重点是常年在外、居住较远的涉迁户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到场签订协议;

由镇政府组织召开镇村相关人员等参加的预备会,听取各方面准备情况,确保现场安排完善严密。

3、签订协议程序

村干部确认村民身份;

工作人员在现场入口处发放顺序号;

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镇政府与住户签订相关协议;

七、挑房选房

根据动迁户户口核定人口情况,户型申报组依据相关程序组织动迁户进行户型申报,动迁户按挑房序号进行选房,并进行公示。

八、兑现奖励及惠民政策

对于房屋拆除到位、签订协议的动迁户,区镇村在规定时间内兑现签订协议奖、房屋拆除奖、虚补奖等相关奖励和社保、医保、就业等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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