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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任务分解

2013-02-02 10:40 7314

 

为切实加强区党工委管委会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根据《伊滨区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厘清职权,规范区、镇、村(居)三级权力运行程序

1、厘清区主任办公会、区党政联席会及其成员,区直各局办、中心职权,编制职权目录(2013年1月20日前完成);

编制以“三重一大”决策为重点的区、镇、村(居)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将清理确定的职权逐项绘制出流程图,明确权力运行每个环节的主体、条件、目标、时限、要求等(2013年1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

配合单位:区直各局办

2、各镇要厘清党委决策与政府行政的权力边界,界定党代会、党委会及其成员、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核心是各镇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责任,指导各村(居)权力界定和公开工作,并编制详细的权力目录向社会公布(2013年1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公开办

配合单位:各镇

3、区、镇两级有行政执法、处罚权的单位,要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为切入点,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将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处罚幅度,按照过罚相当、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合理细化和分解,最大限度地压缩执法人员手中的“尺寸空间”,防止执法随意性问题的发生。(2013年2月15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区社会事务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二、明确重点,不断推进区、镇、村(居)三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抓住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职能部门、各镇、各行政村(居委会)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2013年1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5、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区、镇、村(居)、及区、镇各职能部门一把手、领导班子和涉及人事、财务分配权力等重要岗位的监督,切实防范权力运行风险。(2013年2月30日前完成)

6、认真做好110联动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现互联互通。多线联动,使全区范围内群众诉求联动,在第一时间得到受理和办理;(2013年1月30日前完成)

鼓励支持办好镇级110,建立健全诉求办理、反馈等各项制度,不断规范110联动服务平台的运行。(2013年2月2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

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7、规范区、镇两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现有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的规范运转,切实把行政服务中心转变成运转有序、管理规范、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政府职能部门。(2013年3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8、强化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不断规范便民服务工作。(2013年3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纪工委

配合单位:各镇及相关部门

9、打造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管办分离、统一进场、规则主导、强化监管的运行模式,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等事项集中到一个平台统一监管,并将所有交易公告和成交信息在网络上及时全面公开,实现阳光操作。(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10、编印区、镇、村(居)三级党务政务公开指南或手册(2013年2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公开办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11、区、镇、村(居)三级要参照《伊滨区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施方案》,制定本系统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并进一步深化公开工作,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制定党务、政务、财务、村(居)务、劳务、校务和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工作标准,指导督促各联系部门、行政村、下属企业、学校、二级机构等,编制权力目录,编印权力透明运行流程图。(2013年2月1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区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三、用好载体,推动区、镇、村(居)三级权力运行全方位、多层次公开

12、强化区、镇、村三级公开载体,设立党务政务财务村(居)务劳务公开长廊。(2013年2月2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公开办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13、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党务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工作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把区、镇应公开的文件和区、镇、村(居)三级重大项目进展等,实行网上公开。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14、加强各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培训。(2013年3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15、在区、镇两级单位公开栏、门户网站上建立意见建议“回音壁”,对在工作中收集到地意见建议或通过其它渠道受理的各类请办事项的办理过程、结果,定期在“回音壁”上公布、反馈。各行政村(居委会)参照执行。(2013年2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16、创新公开形式,区镇两级要设立电子显示屏,区、镇、村(居)三级要及时公开本单位、本系统重大事项、政策。(2013年2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公开办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17、各单位要开通政务微博,建立党务政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一名新闻发言人,定期通过网站、微博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布要产、本部门一些重大事项或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2013年2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四、健全制度,不断完善区、镇、村(居)三级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18、区、镇、村三级要围绕阳光决策,建立健全五项制度(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1)“三重一大”听证咨询制度;(2)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列席旁听制度;(3)重大决策公示制度;(4)重大决策专家认证制度;(5)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19、制定《区主任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区主任办公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的范围与内容、程序与形式、执行与监督、评价与问责等;各镇、村(居)制定《党代会议事决策规则》、《人代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党代会和人代会议事决策的范围与内容、程序与形式、执行与监督、评价与问责等;(2013年3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

配合单位:区直各局办、中心

20、区镇两级围绕阳光用人,建立健全选人用人规定、党政正职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调整全委员票决制度等,建立健全班子成员监督书记制度。(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21、围绕阳光工程,区镇两级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设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相关规定,规范工程投资管理及项目招投标等行为。(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相关单位

22、围绕阳光财政,区、镇、村(居)三级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23、区镇两级要细化网络公开标准,制定网络公开考核办法。(2013年3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24、逐步建立完善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党内事务听证咨询等制度,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2013年3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区组织人事局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五、强化督查,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25、拓宽监督渠道,区、镇、村(居)三级建立社会监督员列席会议制度,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2013年3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26、区、镇、村(居)三级加强对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劳务和企事业单位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定相应的公开考核办法。(2013年3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综合办、区社会事务局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27、建立健全区、镇、村(居)三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社会监督、社会评价、责任追究等。(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公开办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28、把区、镇、村(居)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廉政风险防控、党务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化考核标准,合理确定考核权重。(2013年1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公开办、区综合办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29、建立健全区、镇、村(居)三级公开工作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措施不力、达不到标准的地方和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究。(2013年1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公开办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30、建立区、镇、村(居)工作例会制度,编发工作简报,及时推广典型,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经常性的监督检查。(2013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

牵头单位:区公开办

配合单位:各镇,区直各局办、中心

六、明确分工,切实抓好区、镇、村(居)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落实

实行区、镇、村(居)三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都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把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当作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全面安排,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按步骤整体推进。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负总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配置必要的硬件设施,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和负责人、联系方式于2013年1月30日前交区公开办,并坚持上报工作信息,每月至少两篇。

区、镇、村(居)三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下设的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劳务和校务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要负起牵头责任,将公开工作与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结合,督促行政村、学校、二级机构等,不断充实完善公开内容,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监督问责,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

区、镇党务政务公开透明运行新闻发布组要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形式,规范发布程序,丰富发布内容,推进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区、镇、村(居)党务政务公开透明运行督导组要通过工作例会、工作简报、检查暗访等方式,加强此项工作的经常性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改进方式、方法。

2023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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