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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伊滨区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3-07-25 16:32 9832

关于印发《伊滨区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

 

防控应急预案》通知

 

伊滨办201333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单位:

《伊滨区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控应急预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预防、除治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及国务院、国家林业局、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洛阳市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控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准备与应急处置等应对活动。

本预案所称的松材线虫病又称松树枯萎病,是由松材线虫寄生在松树体内,通过调运疫木及其制品和通过媒介昆虫携带侵染导致松树死亡的一种毁灭性病害,具有致病能力强、传播速度快、跳跃式发生、除治难度大等特点,松树一旦染病最快40余天即可枯死。

本预案所称的美国白蛾属鳞翅目、灯蛾科,又称美国白灯蛾、秋幕毛虫、秋毛虫、秋幕虫,是一种食性杂、繁殖量大、适应性强、传播途径广、危害严重的世界性检疫害虫。

1.3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将严防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传入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执法力度,实施科学防控,确保我区松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

1.4 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原则,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原则,严防疫情传入;坚持合理区划、分类施策原则,提高防控成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多渠道筹集防控资金;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原则,确保松材线虫病灾情按时根除,美国白蛾灾情得到有效控制。

1.5 预防目标  做好疫情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确保松材线虫病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实现基本根除;确保一旦发生美国白蛾疫情,及时除治,不出现重大灾情。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区管委会成立伊滨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管领导任组长,区社会事务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环保局及各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指导全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及其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

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务局,社会事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环保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及各镇主抓农业同志为成员,负责全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日常疫情监测、预测、预警、预报和防控,开展防治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组织实施防治方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2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做好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控工作。

3. 预防措施

3.1 预防区域划分  万安山区域为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域,该区域内的村庄、通信发射台(站)是重点预防单位。其他有松树分布的区域(包括松树苗木培育基地)为松材线虫病一般预防区域。美国白蛾全区进行防控。

3.2 主要措施

3.2.1 强疫情监测普查。各镇政府要完善和加强检疫监测力量,调配专业技术人员和检疫监测交通工具,常年定点定期监测,不定期地进行全面巡防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镇要在5月中下旬、7月上中旬、8月下旬至9月上旬对美国白蛾开展3次专项普查工作。每次普查要以各镇为监测区,以自然保护区、铁路和公路交通沿线、与疫情发生区相邻的县(市、区)、木材和苗木集散地、木材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建筑工地等人为活动可能携带该虫传入的地方为重点,对杨树、柳树、刺槐、泡桐、苹果、柿树、核桃等美国白蛾的寄主,选择有代表性路线进行踏查,在踏查过程中,遇到幼虫期调查树冠有网幕、叶片呈缺刻孔洞状,或整株树叶被食光,叶脉呈白膜状枯黄等疑似症状设标准地进行详查。在监测区,可常年采用灯诱或性诱方法定期、定时进行动态监测。

对松材线虫病悬挂诱捕器进行常年监测,发现松褐天牛的,及时采取诱木或诱捕器诱杀、释放天敌、树干注药、喷洒化学药剂等方法进行防治。松褐天牛防治具体技术措施参见林业行业标准《松褐天牛防治技术规范(LY/T1866—2009)》。每年秋季开展一次松材线虫病普查,调查面积要达到100%。松材线虫病普查监测工作具体技术操作规程参见国家标准《松材线虫普查监测技术规程(GB/T23478—2009)》。在有松树苗木培育基地的镇为疫情管理基本单位,每个镇配备2名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员。同时按月逐级上报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情况。

3.2.2 加大宣传力度。各镇政府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防控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各项基础知识,调动公众参与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控的积极性。要向社会公布疫情报告电话,以便群众发现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异常情况能及时报告。

3.2.3 加强林分抚育管理和纯林改造,做好辖区内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工作。

3.2.4 加强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监测、检疫、防治技术培训。

4. 疫情确认及报告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松树针叶陆续变为黄绿、黄褐、红褐色,整株迅速萎蔫、枯死,并且松树针叶在颜色变化过程中不脱落,木质部有蓝变现象(树干横截面呈放射状蓝色条纹或全部变蓝)等情况;发现美国白蛾网幕等疫情的应及时向区社会事务局报告。区社会事务局接到报告后,应于当日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

疫情鉴定以省级以上森防机构或国家林业局认可的专家鉴定结论为准,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最后确认。

确认为新发现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疫情的镇,要立即逐级上报发生地点、发现日期、林分状况、发病面积、病死树数量等情况。

5. 预案启动和结束

5.1 确诊发生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的,疫情面积较小,呈点片状发生,范围在3个乡(镇)内,区管委会立即启动区级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除治疫情,同时向洛阳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上报疫情。

5.2 当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过相应观察期,无新疫情发生,经区领导小组批准,解除封锁,预案结束。

6. 除治措施

疫情发生地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程序,依法划定封锁范围,发布封锁令。松材线虫病清除病源,处理疫木,防止疫情扩散。具体防治技术措施参见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林造发〔201035号)。美国白蛾在除治过程中,要坚持以无公害除治措施为主,大力推行使用生物制剂、施放寄生蜂、剪除网幕、挖蛹、灯光诱杀等生物、物理、人工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具体除治措施见国家林业局印发的《美国白蛾防治技术方案》和《中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检疫技术操作办法》。

7. 保障措施

7.1 组织保障  各镇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把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防治责任,认真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治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治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制度,每年11月底前以文件形式向区管委会报告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预防情况。

7.2 物资保障  建立区级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控物资储备制度,建立实验室,购置疫情监测、检疫鉴定、等仪器设备,配备喷药车、烟雾机、诱虫灯、打孔注药机、熏蒸除害等灾情除治设施,储备足量的防控应急物资,做好各项防治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和安全的区域。

7.3 资金保障  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控应急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对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预防和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提高防治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的能力。

7.4 人员保障

7.4.1 设立市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控专家组,负责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疫情现场鉴定,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建议等。建立健全各级森防检疫机构,培训专兼职技术人员,建立高素质的疫情监测、数据分析、风险评估等专业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

7.4.2 各镇政府要组建快速、高效、机动性强的应急防治专业队,对有关人员搞好业务培训,组织应急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控灾技能。应急防治队按本级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7.5 奖惩措施  对在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力、预防和除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因监测不力、检疫执法、隐瞒疫情,贻误防治时机和防治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非法调运、经营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严惩。

8. 附则

8.1 各镇政府要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控应急预案。

8.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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