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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2013-04-02 10:12 5335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和政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洛办〔20132号)及《关于印发全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司法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意见的通知》(党政开20131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施党务政务公开的意见》,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廉洁高效政府为目标,以保障维护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前提,以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为中心,以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为基本要求,发扬党内民主,加强群众监督,增强公仆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党务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提高民主、阳光程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使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得到切实加强,沟通渠道更加畅通,进一步形成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构建和谐伊滨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公开目标

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三、公开原则

(一)服务发展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系统运作原则。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司法公开、村(居)务财务劳务厂务校务公开等制度,统筹推进、系统运作,深化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开发建设的工作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面公开、阳光透明的良好环境,提高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服务发展、服务经济的能力。

(二)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依纪进行党务政务公开。将定期公开与点题公开、例行公开与重点公开、常规公开与热点公开相结合,保证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燃点焦点问题进行完全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意愿,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真实公正原则针对政策执行、工程建设、集体事务、财务开支、人事调整、干部管理等不同领域和层次的特点,结合群众的需求,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坚持实事求是、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党员、面向干部群众,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

(四)注重实效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把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坚持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党员和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党组织和党员、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党务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科学把握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增强党务政务公开的针对性,采取多种公开形式,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积极稳妥原则。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原则,以落实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和人民群众对党务政务和社会事务的参与度,拓宽意见表达渠道,营造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注重效果,有序推进。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扩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四、公开主体

全区各级党的组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司法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居委会。实行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的部门,要按照本系统的要求,在所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五、公开方式

(一)公开栏、公示牌、公开报;

(二)监督电话;

(三)电子显示屏;

(四)联席会、情况通报会、会议通报等;

(五)媒体和内部刊物;

(六)公告、情况通报等文字形式;

(七)其他有效的载体。

六、公开内容

凡是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燃点焦点问题和民生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一)区、镇党委公开内容

1各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级党组织所作出的重要决策、决议、决定、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4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5党组织设置情况和党员基本情况;

6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基本情况、职责分工;

7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8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9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情况;    

10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党内各类先进评选表彰情况;

11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安排及开展情况;

12党员发展、管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3党组织选举、变动和党代表推选情况;

14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

15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相关规定;

16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

17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情况等;

18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

19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及落实情况;

20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及进展情况等;

21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分析情况;

22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述职述廉情况;

24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结果通报等;

25其他需公开的事项。

(二)其他单位党务公开内容

1党务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联系方式,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分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3集体决策制度及执行情况,建立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决策贯彻落实情况;

4党组织出台的有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5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6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

7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评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8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群众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和落实情况,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及进展情况等;

9党员发展、管理情况;党组织选举、变动和党代表推选情况; 

10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11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

12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13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主要公开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

14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和干部群众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15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内容;

16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三)政务、村务公开内容

1领导分工内部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2贯彻落实国家执行惠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和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投诉受理、收费和罚款标准及收缴情况;

4上年度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本年度财政预决算情况;按月份财务开支情况;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审情况;征收征用土地补偿、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费和补助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荒山、林地、河滩等集体资产承包情况;

6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情况;

7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投资使用情况债权债务、筹资筹劳、劳务用工情况;

8信访代理、下访及案件办理流程;土地所宅基审批条件、程序;

9抢险救灾、优抚、抚恤、救济、救灾、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新农合等款物的拨付、发放情况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农村低保、五保户的审批和办理情况;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审批、建设情况。

10国家各种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

11季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2半年评议干部情况;

13干部任期内审计情况,干部离任审计情况;

14各项工作流程;

15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四)财务公开内容

1计划公开。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

2收入公开。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发包及上交收入,村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土地征用补偿费,救济救灾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其他收入。

3支出公开。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村组干部报酬及奖金,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救济救灾扶贫专项支出,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方案及发放情况,其他支出。

4财产公开。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其他财产。

5债权债务公开。农户往来,内部单位往来,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银行(信用社)贷款,其他债权债务。

6收益分配公开。收益总额,缴纳税金数额,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提取福利费数额,投资分利数额,其他分配。

7农民负担开支公开。

8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发放情况公开。

9.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五)劳务公开

1劳务项目基本情况;

2四议两公开研究劳务项目情况;

3劳务项目发包、招标情况;

4劳务项目监督管理情况;

5劳务项目进展情况;

6劳务项目用工情况;

7劳务项目结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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