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主平台

风口产业主阵地

城市拓展主空间

2012年洛阳市公安局伊滨分局公开招聘公安辅助人员简章

2012-09-22 15:06 6598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户籍在洛阳市伊滨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为公安辅助人员,拟招聘人数2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相关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199491日前至19829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规定

此次招聘全部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须携带退伍证明手续)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2012924日上午8时至929日下午6时到伊滨区综治办(伊滨区管委会西边办公楼五楼531室)报名,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2张。

2、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面试并从中择优录用20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医疗体系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到镇以上卫生部门体检。

    五、工资、福利和人员的管理

拟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用工,试用期 2 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每两年续签一次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工资待遇为1080/月(包含个人缴纳五金部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保险。此次招聘20名公安辅助人员由伊滨区公安分局统一管理,协助民警履行相关职责。

六、联系电话和地址

联系电话:0379-69676609

地址:伊滨区管委会综治办

                             

                       

                              2012921

logo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