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排污费征收工作小组,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对辖区相关企业、单位造册登记,严格按照先算、后审、再收的工作程序进行核定,认真做好排污申报审核工作,为全面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创造条件。
三是采取上门讲解、报纸公开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公开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增强收费透明度。
四是严格排污费征收工作流程。对相关企业、单位下达排污核定通知书七个工作日后,下发第二季度的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五是重点抓好“异议户”、“重点户”和“新增户”排污费的征收。对停产减免、缓征排污费的企业,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稽查;坚持现场看到位、数据核到位,该减的减,该征的征;对有经济能力拒不履行缴费义务的,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