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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 由红色(Ⅰ级)预警响应调整为橙色(Ⅱ级)预警响应

2020-01-10 09:20 4660

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根据气象预报及空气质量预测,预计未来几天全市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根据相关要求,我市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红色(Ⅰ级)预警响应调整为橙色(Ⅱ级)预警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预警响应期间,我市将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和建议性应对措施。按照要求,全市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等15个实施绩效分级减排的企业,应严格落实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全市短流程钢铁、耐火材料、塑料制造等行业按照2019年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一厂一策”既定的减排措施,落实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全市经批准列入保障类清单的企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实行“以热定产”或“以需定产”,不得超标准或超范围生产排污。全市车辆(汽车、拖拉机、工程机械、摩托车)及发动机生产企业试机业务停止运行。橙色预警期间,除经过审批的民生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在全面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准许施工(土石方作业停止)外,全市其他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停止土石方、渣土清运、建筑拆除、混凝土搅拌及浇筑作业。所有露天矿山开采企业在橙色预警期间停产。

  按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城市区内重型货车原则上禁止通行,确需进入城市区运输的,经市公安部门审批后,在严格控制车辆排放标准、限制数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路线和规定时间行驶。全市工业、驾校、铁路货场、物流运输等企业在橙色预警期间严格落实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货运车辆停止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抢险救灾及保障城市运转使用达标排放的除外)。

  根据建议性应对措施,预警响应期间,建议公众注意健康防护,减少室外活动,不参与户外大型集会,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卫健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诊疗时间;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低碳出行,减少私家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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