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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连续四届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洛阳日报 2020-11-23 16:42 3394

我市连续四届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获悉,作为往届全国文明城市,经复查确认,我市继续保留该荣誉称号。这是我市连续四届荣膺该称号。同时,新安县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20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媒体集中公示、组织综合测评、确定入选城市等评选办法和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严格依据参评城市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提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共133个城市),新安县名列其中。同时,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查、省级审核、中央把关、组织测评等复查办法和程序,认真做好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成绩,提出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共151个城市),我市名列其中。这也是我市连续四届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每三年命名表彰一次,是我国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也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首届全国文明城市于2005年评出。经过长期艰苦努力,2011年,我市荣膺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近年,我市坚持以改促创、以建促创、以管促创、以提促创,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让人民群众成为创建主体,推动文明风尚涌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创建工作标准和机制,持续深化“七策治堵”“四化治脏”“三力治污”“四抓治违”“三字治差”五治行动,把惠民利民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出发点、落脚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得到更多实惠,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水平迈上新台阶。

当天,中央文明委公布了新一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其中,孟津县会盟镇、孟津县朝阳镇卫坡村、新安县南李村镇懈寺村、宜阳县香鹿山镇赵老屯村、洛宁县长水镇长水村、栾川县潭头镇拨云岭村、嵩县饭坡镇曲里村获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洛阳市审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宜阳县税务局、孟津县人民法院、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栾川县供电公司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付会斌家庭(西工区王城路街道芳林南路社区)、臧莲凤家庭(偃师市槐新街道槐庙社区)获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洛阳市实验中学、老城区第一小学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栾川县文明办获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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