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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李村镇:免费为电动车上牌 服务送到“家门口”

2021-09-06 09:19 7454


为把党史学习教育推向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将贴心、便利的服务送到辖区居民的“家门口”,9月3日,李村镇政府联合区交警部门为辖区内无牌电动车业主安装车牌。 

上午9时,李村镇机关大院就热闹了起来。“大家有序排队,将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准备好,将自己的电动车推至机关前院,一会交警同志将会为你们上牌。”为组织好这次电动车集中上牌活动,李村镇除通过微信群通知等方式向辖区居民进行宣传外,还安排了数名机关干部组成志愿队,在现场引导居民群众,带好相应证件,有序排起长队,等候交警依次帮助他们将电瓶车安装正式的号牌。在居民群众的积极配合下,当天电瓶车号牌的申请安装有条不紊进行着。

 
区交警部门的11名同志也早早就来到了现场,他们分成两组,一组在镇政府门前道路上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页,耐心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免费为电动车安装车牌知识,一组在机关大院为准备上牌的电动车业主就安装程序、信息采集进行答疑解惑,提供贴心服务。


“电动车我们每天都要用,没有牌照以后不能上路了,所以大家都急着来办理。”居民马先生说。由于宣传到位、组织有力,短短一天时间,就为220辆电动车成功安装了车牌。


在为电动车上牌的同时,现场还为电动车业主办理购买车险服务,并免费发放头盔。


“为电瓶车上号牌是加强辖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这次为群众免费安装电动车车牌是李村镇党委政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史力行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李村镇将更加积极融入群众身边,倾听群众需求,用心用力用情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镇人大主席张峰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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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致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致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们:


你们好!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的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由于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安全防护性能不高,加之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交通事故多发,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请您自觉做到:

一、戴头盔、保安全

驾乘电动自行车均应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

二、上牌照、购保险

各城市区、县区均设置有电动自行车免费挂牌登记点,请自觉为电动车登记上牌。同时建议您购买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提高抗事故风险能力,保险公司还赠安全头盔一顶。

三、靠右行、不闯灯

自觉做到靠右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四、弃陋习、讲文明

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并自觉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实行电动车登记上牌是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城市文明的重要措施,戴头盔、购保险是确保出行安全、化解风险隐患的良好习惯。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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