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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店镇水泉石窟文物保护规划通过河南省文物局专家初评

2017-04-11 10:13 5193

3月22日下午,《洛阳水泉石窟文物保护规划》初评会在河南省文物局召开。省博物院副院长杜启明、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副院长赵刚、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总工余晓川、省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张慧明、副处长刘岩等专家以及伊滨经开文化旅游局、寇店镇政府和规划编制单位郑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评审会。

与会专家认真审阅了《洛阳水泉石窟保护规划》,听取了编制单位郑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汇报,围绕水泉石窟如何保护、规划和周边环境治理等不同角度展开论述,就进一步的规划完善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审阅规划成果,专家组认为规划反映的水泉石窟保护的实际状况和需要,基本达到了国家有关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技术规范要求,原则上通过初审,按照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后,上报国家文物局。

水泉石窟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窟始建于北魏终建于唐,距今已1500余年,南北两侧壁面有大小佛龛400余座,集中分布在窟之东南壁及北壁;整个洞窟雕满了佛像、菩萨、罗汉等约1000多座。为切实、有效的保护这一历史文化遗产,伊滨经开区于2016年6月委托郑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石窟的保护利用规划进行编制,

第一次《洛阳水泉石窟保护规划》论证会于2016年9月25日在寇店镇政府召开,并已按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该《规划》包括文物本体、附属文物、文物环境以及水泉石窟的历史环境等四方面,规划期限为15年,分近期(2016-2020年)和远期(2021-2030年)实施。

本次会议评审的《洛阳水泉石窟文物保护规划》,是实施水泉石窟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是指导、管理水泉石窟保护工作的基本手段,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这一宝贵的文物资源,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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