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城乡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推进住房发展,监管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秩序,监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二)负责城市建设计划的编制、实施和统计。
(三)统筹全区城镇化、市政设施、人防工程、消防工程建设。
(四)开展扬尘治理、四河同治、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
(五)负责房产业、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棚改、物业管理等。
(六)负责百城建设提质、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工作。
(七)负责规划区道路建设施工和附属设施建设管理(含质量管理、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工程验收等)。
(八)编制全区农村公路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九)组织协调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
(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报批并监督协调项目的实施;负责农村公路施工和附属设施建设管理(含质量管理、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工程验收等)。
(十一)负责配合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农用地转批及农用地转批环节耕地占用税缴纳工作。
(十二)负责农村公路安全管理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农村公路县道的管养工作;指导乡村道路管养工作。
核定科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建设科(人防办)、房管科、住房保障科、养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