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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行动方案》解读材料

2021-05-10 08:36 6940

  • 一、背景情况

    开展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行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具体举措。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并于2020年12月4日组织召开了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省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同时,国家实行了以盘活存量土地确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政策,当前进入新发展阶段,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亟需以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来促进高质量发展。自省政府相关政策出台来,极大的推动我市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工作,同时也为我市工作推进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内容分为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全面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全面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破解产业集聚区土地资源粗放利用问题,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2021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问题用地处置工作到2022年底,完成消化产业集聚区2018年前批回未供存量建设用地的60%,每年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40%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产业集聚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我市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18万元。

    部分为主要任务概括为:绘好规划“一张图”,织密政策“一张网”,打赢存量盘活和“标准地”出让两场“攻坚战”。

    规划“一张图”:就是要求各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2021年底前完成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政策“一张网”:就是以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管用好用的土地高效利用制度为目标,依托省政策,结合市、县(区)实际,制定切实可用的用地政策。最终形成省市县(区)三级上下贯通、各级有关部门横向联动的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

    存量盘活“攻坚战”:就是全面摸清产业集聚区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底数,分类推进盘活处置,2021-2023年,以每年消化批而未供国有建设用地数量的30%,闲置和低效用地的40%为目标,全面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按照“一宗一策”的原则提出处置措施,建立包括地块基本信息、形成原因、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要素的工作台账;制定产业集聚区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序安排、保障措施,稳妥有序、分类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问题整改。

    “标准地”出让攻坚战:就是推进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制定出让工业用地“3+N+1”控制性指标体系,建立并实施 “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

    三、文件主要特点

    本《方案》围绕产业集聚区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等土地利用粗放及配套用地政策不完善的问题,以增强产业用地保障水平、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为目标,重点考虑个方面:

    加强规划引导,强调源头管控。重点强调了多规合一形成规划“一张图”。强调各县(区)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等部门,统筹指导各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完成本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重点解决因政府无法履行招商引资承诺造成企业用地手续无法办理的难题;要充分遵循要素市场化配置,鼓励闲置工业用地通过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支持各产业集聚区积极探索兼顾政府、原土地使用权人和再开发实施主体三方利益的低效用地再开发;针对闲置、低效土地形成和难以处置的原因,要发挥部门协同机制,制定完善招商引资用地监管措施和妥善处理企业债务问题的政策加以活。

    (三)优化土地供应方式,提升用地保障能力。一是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重点是通过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对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实行“出让年期不超过20+有条件续期”的土地供应新政策,鼓励企业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工业用地,充分扩大企业用地方式选择权,降低实体经济初期用地成本,加快土地周转使用效率,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二是推行“标准地”出让。构建“3+N+1”控制性指标体系,建立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简单说,就是由政府组织制定“标准地”的“标准”,按照“标准”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将“标准”纳入出让方案一次性公告供地,用地企业履行“标准”按时开工竣工、按期投产达产,政府有关部门对照“标准”实施联合监管。

    (四)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持续提升。建立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对于严重失信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按照“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和“谁提出、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将项目建设投入、产出、节能、环保等要素纳入日常管理范围,明确工业用地产业准入、亩产效益评价、土地使用权退出等规则,对土地使用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形成以土地利用管理为基础、以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协议为抓手的多部门共同监管机制。

    四、解读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人:宋岚,联系方式:6330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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