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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伊滨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解读材料

2020-04-08 16:44 12246

一、背景情况

为描绘好战略蓝图,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发〔2018〕18号)、《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豫发〔2018〕24号)、《洛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洛发〔2018〕26号)等有关文件和规划要求,特编制《伊滨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二、主要内容

重大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加快实现新伊滨发展目标的应有之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伊滨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区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发展目标:

2022年,全区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乡村振兴格局基本形成,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力争所有村庄基本达到乡村振兴目标体系要求,初步实现把“产业发展好、乡村建设好、区域治理好”。一是产业兴旺方面,现代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基本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业与互联网、旅游、文化、康养、体育等进一步融合。二是生态宜居方面,农村生态环境显著优化,农村规划布局基本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实现农村“全域美化”、“最美人居”的目标,村庄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5%、对生活垃圾进行有效治理的村占比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三是乡风文明方面,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新文化新风尚基本成为主流,形成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优势文化产业,全区85%以上的村和镇创建成区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四是治理有效方面,基本形成领导有力、运转有序、治理有效的乡村组织振兴制度机制;8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五是生活富裕方面,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929元。

三、解读机构

    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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