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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中和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0-01-08 17:43 667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管理科。公示期为2019812日-2019818日。

电话:0379-60153889   传真:0379-69680811  通讯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环保局(4719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白草坡村

河南新中和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白草坡村总占地面积13333.4m2,总投资220万元,环保投资38.1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混凝土生产车间料场仓库、生产线控制室,年产50万立方混凝土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雨污分流,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搅拌机和罐车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搅拌,职工食堂的餐饮废水利用隔油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经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拉走肥田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砂石料储存库与生产线、砂石子上料仓、皮带传送装置等封闭于同一车间内,并设置喷淋装置;搅拌楼、砂石料库、输送皮带进行密闭;粉料筒仓产生的粉尘经6覆膜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25米高排气筒排放;上料、配料及搅拌系统粉尘分别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地面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有效的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噪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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