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区、镇、村三级领导组织和巡查队伍,开展“建材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在各村主要路口设立板房岗哨、警戒线,做到24小时固定值班把守、不间断流动巡查,从源头上遏制私搭乱建行为。
二是坚持遏制私搭乱建周例会,每周召开工作例会、现场观摩会、工作奖惩会,做到“三会合一”;坚持遏制私搭乱建奖惩制度,制定了《伊滨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伊滨区遏制私搭乱建绩效考核办法》,严格兑现奖惩,真正调动了各级工作积极性。
三是持续开展创建“无违法建设模范村”、“遏制私搭乱建先进镇”、“遏制私搭乱建突出贡献单位”等活动,凡是连续半年没有出现一例私搭乱建的村,奖励每户500元。
1-10月份,召开遏制私搭乱建工作周例会45次,发放镇、村工作奖励219.4万元,扣罚工作经费228.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