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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市浪潮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公示

2016-04-22 00:00 7566

关于拟对洛阳市浪潮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发放排污许可证公示

 

    按照《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和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的申请,经审核,我局拟对洛阳市浪潮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3年。

主要污染物为: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04吨/年,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0mg/L,氨氮排放总量为0.005吨/年,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5mg/L,排放去向为伊东渠汇入桃花店水库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管理科,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及时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发放排污许可证。

( 伊滨区环保文物局        电话:0379696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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