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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招卫资格复查安排的通知

2015-04-03 00:00 7095

各位考生:

现将伊滨区招卫资格复查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查有关事项

 根据《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资格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4月10日,为期一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具体安排如下:

 2、地点: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301会议室。

   (二)资格复查提交材料:

 1、本人人事档案(密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登录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学历认证报告(1份);

 6、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填写伊滨区公开招录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资格复查表1份(附件1)。

 (三)按照《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合格人员务必按规定参加资格复查,凡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需调档函的,4月9日前到伊滨区组织人事局405室开具。

 (四)资格复查结果及其他相关事宜将于4月15日通过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hnlykfq.gov.cn/“公告公示”专栏)网上发布的形式予以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届时务必登陆查询。凡因未及时登陆查询造成的不良后果,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 0379-67566908   0379-69660989

  

附件1伊滨区公开招录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资格复查表.doc

 

 

          伊滨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    伊滨区社会事务局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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