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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洛阳伊滨区招录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5-02-10 00:00 8597

各位考生:

    根据《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笔试、面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2月12日(星期四)早上7:45前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黑色水笔,在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原新区体育中心射击馆)门前广场(新区雅香金陵酒店西侧)集中(可乘坐70路到“新区体育广场”,或乘坐29路到“太康路王城大道口”下车步行200米,或乘坐62路、63路到“王城大道太康路口”下车步行200米即到),迟到15分钟(即8:00,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整点报时为准)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本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内容执行。体检费270元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统一收取。

    三、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参加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6、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7、考生(以体检号出现)的体检结果将通过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s://www.hnlykfq.gov.cn/公告公示专栏)网上发布的形式予以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届时务必登陆查看。

 

 

 

 

 

          洛阳伊滨区组织人事局   洛阳伊滨区社会事务局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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