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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伊滨区2019年度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方案

2019-03-15 00:00 4537

伊滨脱贫20198

 

伊滨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伊滨区2019年度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9年度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扶贫20154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区年度脱贫目标、项目建设规划、扶贫资金规模等情况,从项目库中按顺序择优选择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准予立项实施。

一、项目资金规划。2019年度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别在诸葛镇、李村镇、寇店镇、佃庄个镇实施,具体详见附件。

二、严格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区级报账制,对财政扶贫资金要设立专户,建立专账,专人负责。待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先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再由镇验收,经镇验收合格后,区进行抽验。

三、加强项目管理。区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坚持项目实施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核算、事后有决算。严格按照财政扶贫项目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确需调整和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报批。

四、加大监督力度。区扶贫办要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截留财政扶贫资金。区扶贫办将会同区审计、财政、纪检等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扣减下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伊滨区2019年度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表

 

伊滨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315

 

伊滨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315日印  

伊滨脱贫【2019】8号附件:伊滨区2019年度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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