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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伊滨区工委 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规划领域专项巡察 整改完成情况

2018-08-31 00:00 9730

1.伊滨区党工委对规划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规划引领意识不强,重项目,轻规划问题突出。

整改完成情况:(1)已将规划工作列为党工委会、党政联席会常设议题,今年以来,共召开规划专题会2次,工委会4次,书记议事会2次,其中,共有7次会议涉及规划相关事项。129日召开规划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寇店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414日召开规划专题会议,讨论研究《佃庄镇总体规划》(2018-2020)、《庞村镇总体规划》,镇域规划修编工作;56日第11次工委会上,专题听取了规划工作汇报;522日第12次工委会研究改革、安全工作时,就相关规划工作提出了要求; 64日第13次工委会,李钢锤书记就高铁沿线私搭乱建治理工作进行专项部署;69日第7次书记议事会,就高铁沿线私搭乱建治理、万安山通航机场规划设计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611日第8次书记议事会,就高铁沿线私搭乱建治理、城市水系等会议进行研究,并进一步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伊滨区城乡规划审核会议制度》(伊滨文〔201820号),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城乡规划设计的刚性和权威性,使城乡规划决策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2.有重城轻乡思想,乡镇规划缺位,影响项目落地。虽然示范区对城市区之外的庞村镇、佃庄镇、寇店镇以及万安山区域进行了总体规划,但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及时跟进,伊滨区党工委长期以来同有关部门督促、协调不到位,导致项目落地受到制约。

整改完成情况:坚持规划引领城乡并重的原则。一是做好伊滨区中心城区分区规划修编及报批工作,同时明确镇域规划、特色小镇规划、美丽乡村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二是对现有镇域规划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洛阳市四期总规对伊滨区三个镇的用地规模的规定,重新启动各镇总体规划修编,确保镇域规划的合法性和时效性。三是对重大项目无法落地问题,专题研究解决办法,通过修编规划等方式予以解决。

目前,(1)为尽快推进寇店镇通用航空产业园项目,201712月启动《寇店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18426日洛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定通过《寇店镇总体规划》(含通航产业园)(2017-2020年)。目前,《寇店镇总体规划(2017-2020年)》已开始在市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公示后由市规划局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复。《寇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设计中;(2)《佃庄镇总体规划》(含佃庄食品工业园)修编工作已于20182月底启动佃庄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设计方案于414日上午向区管委会进行了汇报,设计公司根据区管委会意见完成修改,517日及619日向市规划局进行了两轮汇报,现正在进行设计修改;(3)《庞村镇总体规划》(含家具产业基地)修编工作于20183月初启动,规划设计方案于414日上午向区管委会进行了汇报,目前设计公司正在根据区管委会意见,进行庞村镇的产业发展研究和设计修改。

3.乡镇规划编制不科学,有编无用造成资财浪费。伊滨区党员领导干部对规划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研究不透,编制镇域规划时与洛阳市四期总规衔接不到位,超圈规划。伊滨区寇店镇政府没有充分考虑与东汉陵墓区文物保护和四期总规的衔接,导致投资4万余元镇区总规无法通过市政府批复,造成资金浪费。

整改完成情况:牢固树立规划红线意识,加强对规划专业方面知识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确保新编规划合法、合规。

目前,(1)已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针对当前我区在规划工作中存在的认识、认知水平低,专业知识缺乏等问题,结合实际需要,制定了区学习培训制度,明确学习计划和内容。通过提高规划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以增强参与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综合水平。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学习培训,促使区全体班子成员和区规划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利用集中学习、聘请专家集中授课、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技术规定,掌握《洛阳市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伊滨区分区规划》、《伊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客观要求、功能定位,拓展学习雄安新区规划、郑东新区规划,涉取先进理念,开拓规划视野。

为推动通用航空产业园项目落地,经与市规划局多次协商沟通,并请示省住建厅相关部门,通过《寇店镇总体规划》修编的形式来解决通用航空产业园项目规划问题。《寇店镇总体规划》(含通航产业园)(2017-2020年)于201712月启动。本次规划修编将重点解决:文物保护的问题;寇店镇人的城镇化的问题,为镇区及产业发展寻求空间;重大基础设施万安山通用航空机场用地问题;按照洛阳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要求,合理进行镇区布局,解决寇店镇尚无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对远景2035年提出展望研究,提前预留控制。

面对文物保护和镇区建设的冲突,寇店镇总体规划提出一镇区两组团的策略 :解决原镇区空间发展受限的问题,推动寇店镇人的城镇化,落实十九大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绿色发展;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精神;对镇区与文物保护没有冲突的区域进行优化,内涵式发展,本期规划保留现有镇区的相关职能 ,并为北部文化旅游及特色农业组团提供服务支点;同时,纾解现有镇区与文物保护有冲突的区域,结合整个镇域北遗址南山区的用地条件,选择在镇域中部统筹通用航空机场建设镇区南部组团;依托南部组团,促进现有钢制品办公家具产业向通航关联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寇店镇整体产业质量和规模,为通用航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2)建立了区级审议制度。强化规划科学性、合理性,处理好项目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避免造成财资浪费等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远期目标。目前,一是明确了城乡规划审核会议职能及审核范围,伊滨区城乡规划审核会议是伊滨区城乡规划审核机构,统筹协调研究涉及伊滨区城乡规划制定、实施、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区规划审核会议主要负责对准备上报市城乡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市城乡规划专题审核委员会审议的入区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区内的审核,能科学、合理的与区域发展更加紧密的结合。二是明确了区城乡规划审核会议研究内容。根据《洛阳市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上位规划所划定的区域,结合我区现状,将项目分为中心城区、镇域范围两部分,其中中心城区部分主要包括:听取、审议城市发展战略、重点区域、周边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重大能源项目的概念性和战略性规划以及近期建设规划;听取、审议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总图及单体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参与区域主要定位和主要道路两侧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方案;城乡一体化区域项目主要有:听取、审议所辖乡镇总体规划和所辖镇区规划;研究所辖镇的战略规划、产业发展、城镇体系、空间布局、生态保护、基础设施、交通发展等专项规划;听取、审议所辖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滨水区域、中央商务区、特色商业街区等重要区域的城市设计;听取、审议所辖镇区范围内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大的热电、能源、剧毒和放射性危险源,化工、油库、冶炼、危险品仓库等设施的选址方案;听取、审议所辖镇区内跨区域的道路交通、饮水工程、长输管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森林绿地公园、滨河公园等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听取、审议其他需要提交市规划评审会研究的事项。三是拟定区域城乡审核会议成员名单并确定区城乡规划审核会议议事规则: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区规划审核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区规划审核委员会主任可决定随时召开会议研究。会议审核项目涉及相关单位和乡镇时,相关单位的分管副主任和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重要规划事项需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后,方可提交区规划审核会议;经区管委会准备上报市城乡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市城乡规划专题审核委员会审议的入区项目,一经通过原则上不得调整或变更,确需变更的,需经区城乡规划审核会议通过,报区管委会同意。目前,《寇店镇总体规划》(含通航产业园)(2017-2020年)2018426日洛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定通过。已公示完成,正在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复。

4.分区规划修编推进缓慢,2016年至2017年,市委李亚书记先后两次到伊滨调研时,要求伊滨区对现有的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和提升,要深入推进产城融合开展核心区建设。伊滨区同上级规划部门主动对接不够,缺乏有效措施,截止巡察结束,伊滨区修编成果仍未获批,核心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各项规划编制缓慢问题,成立专人专班,加强组织对接,明确责任到人。一是确保7月底前完成分区规划修编和重点区域城市设计;二是分区规划修编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目前,(1)《洛阳市伊滨区概念性总体规划》(原伊滨区分区规划)及《洛阳市伊滨新城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已于201882日洛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定通过。(2)《伊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已于6月份开始,目前已完成初步规划设计方案,正在进行设计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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