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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示2016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 党费、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党费、区组织人事局代区党工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 通 知

2017-12-14 00:00 12168

各镇党委、区直机关党委、区教育中心党委:

为增强党费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公2016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19号)要求,现就公示2016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中管党费”)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省管党费”)、区组织人事局代区党工委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区管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12016年度中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22016年度省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32016年度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全区各级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中管、省管、区管党费收支情况已经在各级组工网上公示。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2016年度中管、省管、区管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到本单位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1、在网络能覆盖的地方和单位,可通过组织工作网、局域网、内部网进行公示。

2、在网络不能覆盖的地方和单位,可结合实际,通过党支部生活会、文件传阅、张榜公示等方式进行公示。

四、公示时间。2017121422日(7个工作日)。

五、公示要求请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通知精神,公示中管党费省管党费和区管党费收支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各单位党委组织部门也要结合工作实际,于2018110日前,将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费收支情况向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有关公示情况于2018115日前报区组织人事局

 

附件:12016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22016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32016年度区管党费收支情况

                       

伊滨区组织人事局

                            20171214

 

 

 

 


附件1

 

2016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中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6年度,中管党费收入78442.7万元。其中,各地区各系统(部门)上缴党费71109.6万元,党员自愿多交纳千元以上党费1188.3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6144.8万元。

二、中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中管党费共计支出43624.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28293.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4.9%其中,2016年春节前,拨给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系统(部门)8020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00万元,用于补助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七一”前夕,拨给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系统(部门)17258万元,用于庆祝建党95周年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赴基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发放慰问金15.4万元。

2.党内表彰支出2114.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8%其中,向庆祝建党95周年表彰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发放奖金1721万元,制作奖章、奖牌、证书和表彰对象来京参加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支出393.7万元。

3.党员教育和其他支出13216.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0.3%其中,拨给集中连片特困地区680个贫困县11630万元,用于“十三五”期间支持贫困县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开展以脱贫攻坚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购买15.7万套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教材支出706.5万元,用于赠送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用于开展系统党员教育培训支出800万元;划拨全国党建课题研究经费80万元。

 


附件2

 

2016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省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6年度,省管党费收入8345.82万元。其中,各地各系统(部门)上缴党费6416.44万元,中央组织部划拨1910.7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18.68万元。

二、省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管党费共计支出8018.5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 2015年全省党员交纳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组部93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1.7%

2. 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2778.0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4.6%其中,2016年春节前,拨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有关部门540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有关部门290.5万元,用于补助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七一”前夕,拨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有关部门1538.72万元,用于庆祝建党95周年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拨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396万元,用于救济生活困难党员;赴基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发放慰问金12.8万元。

3. 党内表彰支出826.4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3%其中转拨中组部全国“两优一先”奖金73万元;制作奖牌、证书和中原先锋“七一”纪念章支出753.45万元。

4. 党员教育和其他支出3477.0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3.4%其中,拨给53个贫困县1040万元,用于“十三五”期间支持贫困县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开展以脱贫攻坚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划拨党员教育培训补助经费784万元;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赠阅《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中办通讯》、《中国组织人事报》、《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风采录》等学习资料支出1234.09万元;拨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运行维护费208.75万元;拨给有关省辖市和省直管县180万元,用于补助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和党代会代表工作室建设试点工作;拨给省党建研究会党建课题研究补助经费30万元;购买党徽等支出0.25万元。

 

 

 

 

 

附件3

 

2016年度区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区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6年,区组织人事局代区党工委管理的党费收入总额共计122.88万元。其中,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共向区党工委交纳党费89.95万元;市委组织部党管科下拨32.76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0.17万元。

二、区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管党费共计支出58.31万元。

1. 上缴市党管科党费4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2.03%

2. 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8.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4.40%。其中,春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发放慰问金3万元;“七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发放慰问金5.4万元。

3. 党内表彰支出1.2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13%。制作奖牌、证书等支出1.24万元。

4. 党员教育和其他支出6.6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1.44%。其中,订购干部应知应会100问、《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制作党员教育宣传片等学习资料支出6.62万元;账户维护费、手续费等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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