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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矿山监管人员职责的公告

2022-05-25 10:40 10198

李村、诸葛镇人民政府,洛阳龙门煤业有限公司,洛阳郑兴宿煤煤业有限公司,局机关矿山科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辖区煤矿的安全监管,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矿安〔2021〕4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区应急管理局矿山监管人员职责的公告如下:

一、区镇两级包矿领导及驻矿安全监管员

级包矿领导:刘宗苗 区政协工委副主任

             滑宏建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镇级包矿领导:郭建伟 李村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区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矿山科要加强对辖区生产煤矿的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夜查频次,制定重点时段安全措施,持续强化安全监管力度

2、要督促煤炭企业(煤矿)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辖区煤矿安全。

3、对安全生产情况及驻矿员驻矿盯守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属地政府安全监管职责

李村、诸葛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上级指示要求结合实际,督促煤矿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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