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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经开区管委会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17-05-27 00:00 14556

根据工作需要,伊滨经开区管委会拟招聘区直机关工勤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我市户籍且在我市范围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见附件2)。

(三)学历: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因工作情况特殊,要求男性。

(五)年龄:截止2017630,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561及以后至199961以前)

(六)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法律、新闻、行政管理和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具备一定综合协调能力。

二、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615-2017616(周四、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伊滨区管委会313室;

(二)提交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伊滨经开区公益性岗位应聘信息表一式两份(附件1),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电话通知应聘者;

2、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发现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基本职业能力和素质,包括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如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聘用计划比例时,笔试成绩不低于75分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和举止仪表等。

(六)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位小数。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hnlykf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考试、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进入试用期阶段,由组织人社局分配到相关单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 0379-67566908(人事)  0379-69691022(劳动)

 

    附件:

    1伊滨经开区公益性岗位应聘信息表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文件

                                 

 

                                      2017527

附件1 公益性岗位招聘表.xls

附件2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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