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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网络义务监督员的通知

2017-05-19 00:00 11189

伊滨区宣传统战办公室

伊滨区纪工委监察室

关于公开招聘网络义务监督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畅通网络民意表达渠道,规范网络行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构建积极文明、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伊滨区宣传统战办公室、纪工委监察室现面向全区招募网络义务监督员。

一、招聘范围

全区范围内关心、支持伊滨区发展建设的网民

二、招聘条件

(一) 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 思想素质好,热心公众事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办事公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 热心网络监督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互联网知识和网络传播业务知识

(四) 熟悉区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代表性,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敢于依据职责依法实施监督

三、监督员职责

(一) 持《伊滨区网络义务监督员证》,开展以下监督工作:

1、对全区所属各级行政机关网络问政办理情况、惠民实事及民生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针对网民合法、合理诉求,根据实际需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开展职责内的协调、监督工作,促进网民反映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2、对全区党政机关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勤政廉政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情况进行监督;对“四查四促”(查涉农资金、促脱贫攻坚,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查村务公开、促知情监督)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3、对在回应、处理群众合理诉求的问题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办事进行评议。

(二)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如实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切问题,对伊滨区开发建设提供合理性建

(三)组织、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及时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反映全区各部门和各行业管理单位及各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区党工委、管委会授权的专项检查和社会调查等活动。

 (五) 发现、举报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四、监督员纪律

(一)认真履行监督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二)严禁利用监督员身份与反映问题的群众、被监督单位拉关系、办私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接受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参与用公款消费的娱乐活动等。

(三)开展监督活动时,遵守政府机关、各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的工作制度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

(四)维护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的权利,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申报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由社会团体、其他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请单位或个人按照监督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进行推荐或自荐,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于2017年5月30日前报至伊滨区宣传统战办公室邮箱lyybxc@163.com。

(二)审核批准

区宣传统战办公室及纪工委监察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区党工委批准。

(三)聘用

经批准后,由伊滨区管委会颁发聘书(网络义务监督员聘期为一年),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对于打击报复网络义务监督员的情况,一经查实,由区纪工委、宣传统战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2、对忠于职守、成绩突出、勇于同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监督员由区纪工委和区宣传统战办公室提请区党工委予以表彰奖励。

3、网络义务监督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以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监督员资格。

 

 

 

 

联系人:杨万通  

电话:69660885    13213553791

箱:lyybxc@163.com

附件:

伊滨区网络义务监督员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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