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上级要求和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决定自2021年9月6日起有序撤除各个社区和住宅小区疫情防控登记点。现就下步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各社区、小区物业要加强出入口人员管理,倡导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督促居民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增加通风频次;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
二、各单位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方针,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坚持解控不解防,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各镇、各部门要常设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工作机制,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无阻。严格落实风险监测、会商研判、应急处置、督导检查等制度机制,构建指挥有力、协调贯通、快速反应的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
四、各镇及城乡建设局要加强社区及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网格化管理,夯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责任落实到人,指导做好辖区内境外返洛、中高风险地区返洛人员摸排和管控工作。
五、持续开展健康宣教活动,通过显示屏、告示牌、宣传栏等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及相关健康知识,提高社区及小区居民的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
六、保持社区及小区环境清洁卫生,加强社区及小区内办公区域、为民服务区域和室内公共活动区域通风换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定时对公共厕所、垃圾点、电梯等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伊滨经开区(示范区)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