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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京航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洛阳龙门通用航空机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6-08-08 00:00 15773

洛阳京航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洛阳龙门通用航空机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洛阳龙门通用航空机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将开展公众参与活动。现对洛阳龙门通用航空机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告(公示时间: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洛阳龙门通用航空机场拟选址于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区经周南窑、孙窑村以东万安山区域,距离洛阳市中心约21km,距离寇店镇区约4km。机场基准点坐标(跑道中心)坐标初步确定为N34°33′1.98″E112°40′1.84″,跑道真方位90°-270°

本期机场2025年)定位为二类通用机场,主要用于开展从事空中作业、应急救援,以及旅游观光、飞行培训、飞机航材销售、托管维修服务等等通用航空飞行任务。主要机型包括小鹰-500、赛斯纳172R空中国王C90GTx等固定翼飞机和206L-4AS350B3等直升机。预测目标年(2025年)飞机起降架次3650架次/年。

飞行区等级为1B,新建1条长800米、宽23米跑道,1条长704米、宽11米的平行滑行道,270×11米的垂直联络道及停机坪等;配套建设综合业务楼、特种车库、加油站、动力站房、门房等和通信、导航等附属配套设施。

本期用地面积405亩(包括企业用地,不包括放坡、进场道路),总投资22599.94万元,计划工期24个月。

二、环境现状评价
1)声环境

机场声环境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包括35个村庄、1所小学。本次评价选取其中具有代表性的8处敏感点及项目场地内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为:各监测点位声环境质量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该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2)生态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洛阳市伊滨区,属于豫西黄土丘陵区,地处于新生代形成的洛阳凹陷盆地南缘。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境内山川丘陵交错,地表形态复杂多样,项目场址区域属于万安山山区,典型的山地山貌,海拔在279~341米之间。地势向南逐步升高,南部万安山山势高且高差较大。

伊滨区位于北温带向亚热带过渡地带,属暖温带植物区系,植被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以暖温带植物为主,以亚热带和西北黄土高原等区系成分为辅的混生杂居区。林木达1000多种,动物100多种。伊滨区地下水蕴藏较为充实,水质良好易开采,适宜饮用和灌溉。项目场址避开了文物保护区以及采空区、无不良地质灾害。

3)环境空气

本次评价对机场周围布设了4个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机场场址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中,各测点SO2NO2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及PM10TSP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4)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

机场运行期,污水经厂区内处理后经掘丁路(在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伊滨区污水处理厂(在建),污水厂处理后尾水排入伊河,其水体功能区划为类水体。本次评价对伊滨区污水处理厂在伊河汇入口、上游500m及下游1500m处设3个监测断面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pHCODBOD5、氨氮、SS、石油类、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等监测因子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限值要求。

地下水环境

本次评价在机场周边区域最近敏感目标处经周南窑、朱窑村及孙窑各找一口地下水井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周边区域监测井各监测因子均满足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类标准要求,地下水水质较好。

三、环境影响及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

1)噪声

施工中施工机械较多,如基础施工时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等;道面工程施工时有铲运机、平地机、压路机等。施工噪声属突发性非稳态噪声源,对近距离敏感点的声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

为减轻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采取的措施包括: 运输作业应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运输过程经过居民住宅时采取缓速、禁鸣等措施。 加强管理,夜间高噪声设备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尽可能将施工机械安放在临时建筑房内作业。禁止在夜间(晚上10点到早上6点)进行高噪声施工。

2)生态环境

施工期间,占地区土地利用格局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造成植被组成的改变及生物量损失。栖息于项目区林地及农田村落的鸟类会受到施工的影响,但影响不大,可以迁移到项目区之外的区域栖息。施工过程中,由于土方开挖和填筑等工程,容易引发水土流失,需及时加以防治。施工期要严格控制征占地面积,规范作业方式,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场内区域除永久占地外,施工期要注意保护层内土壤层。对场外区域用地要注意不得破坏其土壤层,尽最大可能维护其生态环境现状。

3)环境空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土石方开挖、材料运输的扬尘污染;粉状材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会引起扬尘污染。

减轻扬尘影响的主要措施为:将水泥堆放在临时工棚内,及时清扫破包和撒落于地面的水泥;对未硬化的地面进行洒水防尘,同时合理规划、分段施工,按施工方案对地面及时进行绿化和硬化,以降低粉尘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缩短影响时间;加强临时弃土、弃渣以及管网弃渣运输过程的监督管理,运土的车辆应加蓬,严禁超重、超高装载,减轻二次扬尘对所经地带沿线空气的污染。

4)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包括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为防止施工废水对周边河流水质的污染,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施工中应采取以下措施:施工期场区内设沉淀池,将排水引入沉淀池内沉淀后上层清水可用于施工现场降尘、车辆清洗等作业;施工营地设在机场场区内,在场区内设置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中临时堆放的弃土弃渣以及生活垃圾的影响。为了减缓上述不利影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施工中合理安排,及时回填,减少临时弃土弃渣的堆放时间;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6)社会环境

被征地居民的生活和生产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将提供一定数量的短期就业机会,施工原材料的就近采购会一定程度的增加地方建材生产、运输企业的收益。

(二)营运期

1)噪声

机场营运期噪声污染源包括机场场区飞机噪声、汽车交通噪声和场内水泵、空调等各种机械设备噪声,主要噪声源为飞机噪声。根据声环境预测影响计算结果,2025年由于机场飞机飞行架次较少,飞机噪声不会对当地居民产生明显影响。无居民住宅位于WECPNL70dB范围内。

为避免未来飞机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提出如下建议措施:合理安排机场周围土地开发,结合机场未来发展,搞好机场周围土地利用规划,即LWECPN大于70dB的覆盖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噪声敏感建筑物。飞机应尽量在训练允许的条件下提高飞行高度,避免超低空飞行,减小对训练空域下方的敏感点的影响。

2)生态环境

营运期,场区大部分土地变为平坦的硬化建设用地,其余空隙地则进行绿化,覆盖度提高,水土流失强度将会很小。在进行机场绿化时,注意选用对鸟类无吸引力、生长缓慢的、不产籽粒或籽粒结实量很少的草种。同时,注意减小场区,尤其是停机坪周围高大乔木的比例,以避免吸引鸟类栖息。对机场内草坪还要进行定期修剪,或种植低矮草种,避免因野兔和鼠等啮齿类的栖息、活动、觅食而招致鸟类的捕食,对飞行安全带来威胁。还应禁止在飞行区内随意堆放垃圾等,以免吸引鸟类,不利于安全飞行。机场安全部门可以通过燃放气体炮(煤气炮)、烟火、或播放录制或电子合成的鸟类的悲鸣或食肉鸟的叫声,以达到惊吓鸟类,使其远离机场的目的。进行有针对性、有效的鸟类保护,并避免机鸟相撞。

3)环境空气

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源是飞机尾气、进离场汽车尾气、油库挥发油气、食堂油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nHmCOSO2、饮食油烟等。

飞机、汽车尾气排放量小,在空中容易扩散,对环境影响不大。机场油库和油罐要经常做好设备维修与维护,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挥发性烃类气体,保证烃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处理器净化后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4)水环境

营运期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机场办公人员、旅客产生的一般生活污水、餐厅废水及机修车间、车辆清洗产生的冲洗废水。

机场内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合流的排水体制。近期,在项目污水不能纳入伊滨污水厂前,厂区内自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远期,在项目污水能够纳入伊滨污水厂后,项目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后,可按规定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营运期机场固体废物主要有过往旅客和机场工作人员所排放的生活垃圾、及油库区产生的少量废油污、油渣等。生活垃圾集中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油污、油渣应收集后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或者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采用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6)社会环境

机场营运后快捷的交通会带动区域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发展,进而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会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

四、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洛阳龙门通用航空机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条件下,工程所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水等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现已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范围:机场周围居民、相关部门及专家等。

征求意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征求意见方式:信息公示后,公众即可通过拨打联系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时采取的环境保护要求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具体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京航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0379-65517888

电子邮箱:lyjhairport@sina.com

评价单位: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13937101852

电子邮箱:20816867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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